农历新年临近,全国各地社会活动增多,各种风险隐患也随之增加。针对这一情况,全国多地基层法院提前行动,给社会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安阳县人民法院在1月29日把崔家桥镇作为普法活动的主要地点,利用展板、横幅、发放资料和现场解答问题等形式,把常见的犯罪手法和识别技巧教给群众,帮助他们保护自己的“钱袋子”。这次精准的普法活动有效减少了违法犯罪行为。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把普法宣传和春节活动结合在一起。在1月24日的福寿村春节联欢会上,法院干警给大家送来了“法治年货”,不仅发宣传手册,还结合典型案例解读法律规定,重点提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则把目光投向了生态安全与公共卫生领域。在1月28日洋溪镇新街村的活动中,干警们通过现场讲解保护名录和普及法律法规,引导村民自觉保护环境。这种融入生活的方式不仅确保了春节期间的生态安全,还推动了绿色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通过分析各地法院的行动可以看出,现在的基层司法服务有几个鲜明特点:一是主动出击,不再坐等案件发生;二是针对性强,符合群众需求;三是形式多样灵活;四是注重与基层组织协同工作。这些活动体现了司法机关服务大局、为人民服务的深层逻辑。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推进,这类贴近实际、温暖人心、效果显著的司法服务会变得更加常态化和制度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力量。中国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河南省安阳县崔家桥镇、江苏省金湖县福寿村等地的人民法院这次的普法行动,分别关注了财产安全、春节文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虽然时间分别在1月24日、1月28日和1月29日这三天进行,但是它们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个春节假期里,各地法院通过把司法服务阵地前移给城乡基层一线群众送法上门,为大家创造了一个平安祥和的过节环境。这次活动不仅提高了公民法治素养、防范化解社会风险,还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基层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