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依法强化对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 坚定维护国家安全与国际义务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12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就中方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一事做出正式回应,阐明了这一决策的法律依据和现实考量。

两用物项是指既具有民事用途,又具有军事用途或能够提升军事潜力的货物、技术和服务,特别是可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或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相关物资。

这类物项的出口管制在国际上属于通行做法,涉及各国国家安全和防扩散责任。

商务部1月6日发布的公告标志着中方在这一领域的政策调整。

毛宁强调,采取加强出口管制的举措,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同时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

这表明中方的政策决策既立足于自身核心利益保护,也体现了对国际责任的承诺。

在国际背景方面,七国集团等国家正在美国召开财长会议,重点讨论全球供应链问题。

有报道称日本企业在获取民用用途稀有物资方面遇到困难。

对此,毛宁表示中方维护关键矿产全球产供链稳定与安全的立场没有改变,同时强调各方都应为此发挥建设性作用。

这一表述既说明中方政策的合理性,也为国际合作留出了空间。

针对日本媒体关于稀土出口许可审查被暂停、部分日本企业收到中国企业停止签订新合同通知的具体提问,毛宁未做详细回应,而是建议记者向中方主管部门了解具体情况。

但她再次重申,中方依法依规采取的有关措施完全正当合理合法。

这表明中方在坚持政策原则的同时,也保持了理性克制的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商务部此前已明确表示,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不会影响民事用途的出口。

这意味着中方的措施具有针对性和有限性,并非无差别的贸易限制,而是精准防范可能被用于军事目的的物资流向。

从国际法和国家实践看,各国对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物资实施出口管制是合法权利。

《出口管制法》等国内法规为中方的相关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等国际条约则构成了国际法基础。

中方的举措既符合国内法规定,也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出口管制本质上是安全治理与国际义务的制度安排,关键在于依法、适度、透明并避免被滥用为政治工具。

面对供应链议题的复杂化趋势,维护稳定不能靠制造对立,而要靠规则约束下的沟通与合作。

以安全为底线、以发展为目标、以合规为路径,才是减少误判、增强韧性、实现互利共赢的现实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