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开盒”是“人肉搜索”变来的

“开盒”行为一旦惹上官司,算是为网络暴力彻底划清了法律界限。就在2026年3月3日这天,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一系列最新的典型案例,用来教大家怎么依法惩治网络暴力。在这次曝光的三个案件里,被告人因为随便泄露人家隐私、张嘴骂人或者造谣诽谤,都进了监狱反省自己的过错。最高法这回生动地上了一课,再次给大家敲响了警钟:上网也不能随心所欲,“开盒”这种事绝不是单纯的发泄情绪,而是实实在在触犯了法律的行为。只要心里头有鬼、还心存侥幸的人,最终都得为自己的言行付出大代价。所谓的“开盒”,其实是“人肉搜索”变来的,就是通过非法手段搞到别人的姓名、住址还有出门坐车的记录,然后在网上公开,再煽动大家一起去攻击或者骚扰那个人。这几年这种事情发生得特别多,有些人要么就是为了报复出气,要么就是想赚点流量钱,拿别人的隐私当武器,编故事抹黑人家,带节奏让大家跟着骂。这不仅让当事人的工作和生活都陷入了麻烦,身心受了不少伤,也让整个网络空间充满了戾气,破坏了社会的规矩和大家的安全感。比如有个老师因为家里人的矛盾被非法查到了住宿和出行信息,还被恶意诋毁,相关帖子的浏览转发量都超过了200万,把学校秩序都给搅乱了。再比如有个人前女友的裸照和视频被恶意传出来,受害者的尊严都被严重践踏了。这些例子都充分说明了“开盒”网暴到底有多坏。这种行为之所以一直禁不了,主要是因为有些人觉得自己很侥幸、就是想报复。在他们看来,网络一匿名就像是穿了隐身衣似的,犯法的事也不容易被查出来。还有人觉得当事人一般都会忍着不去追究。甚至有人傻到认为就算被发现了,也就是民事纠纷而已,用不着担什么严重后果。这种想法真是又浅薄又幼稚。“开盒”不仅风险大而且危害极深,这是犯罪行为。《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早就定了调子:非法搜集发布别人的信息要是情节严重的话就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要是还伴随着侮辱诽谤行为呢?那就可能触犯侮辱罪、诽谤罪或者寻衅滋事罪了。要想好好惩治这种网暴行为,光靠事后追究不行还得事先防着点、把源头给掐断。咱们得好好问问:老百姓的隐私信息怎么就这么容易被人弄到手里还能明码标价呢?这值得有关部门好好反思一下。网络空间是咱们大家一起住的地方。想要环境干净清爽,就得大家一起守规矩。《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里说得很清楚:治理这个问题得从源头开始预防,把防控结合起来抓,既治标又治本,大家一起合作着治才行。话说回来,言行都得有个度才行。网络上的匿名性不能拿来当干坏事的“挡箭牌”,流量的诱惑也不能变成欺负别人的借口。最高法公布这些案例啊,既是给那些搞网暴的人狠狠一顿打也是给大家敲个警钟:法律的底线绝对不能踩;隐私的权益谁也不能侵犯!只有每个人都敬畏法律、守住底线;只有监管部门没缺位、平台尽到了责任、司法力度够大才能防止网络空间里的戾气滋生起来共同建设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家园。(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陈常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