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日前公布第十二批示范区示范单位评定结果,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及其下辖的天柱县注溪乡、台江县台盘乡台盘村、共青团黔东南州委员会同时获得命名。 黔东南州的成功源于近年来系统推进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体系。作为全国苗族侗族人口最集中的聚居区,该州自2019年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以来,建立了"州—县—乡—村"四级联创机制,目前全州16个县(市)均已完成省级及以上示范区创建。 各入选单位探索出各具特色的创建路径。注溪乡依托省级非遗"注溪社节",将传统民俗活动转化为促进各族群众交融的文化纽带;台盘村创新打造的"村BA"乡村篮球赛事,成为跨越民族界限的全民健身品牌;共青团组织通过青少年交流项目,为民族团结奠定青年基础。 专家认为,黔东南州的实践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其经验表明,民族地区的团结进步工作必须扎根基层实际,既要保护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又要创新载体促进深度交融。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将民族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是巩固民族团结的有效途径。 此次全国共有488个地方和单位获得命名,贵州省占17席。黔东南州成为省内唯一实现"州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的入选地区,这种立体化创建模式将为其他民族地区提供参考。国家民委表示,示范区建设将持续关注基层创新实践,重点培育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关键不在于一时的热闹,而在于把共同参与的场景、共同遵循的规则和共同受益的成果稳定下来。黔东南此次入选国家级示范名单,反映了民族地区以文化为桥、以治理为基、以青年为未来的探索方向。今后需要在机制建设与民生改善中不断夯实团结根基,让示范之"名"转化为发展之"实"、治理之"效",为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扎实、更可持续的实践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