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冷暖起伏、干湿分布不均等气候特征叠加,冬春季灾害风险呈现“多类型并发、区域性突出、链式影响明显”的特点。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要求紧盯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底线思维,推动防、减、救各环节协同发力,以更高标准做好冬春季防灾减灾救灾重点工作。
问题:多灾种交织叠加,局地风险上升。
综合研判显示,冬春季我国大部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到偏高,降水总体呈现“北多南少”。
在此背景下,低温冷冻、雨雪冰冻及雪灾风险依然不容忽视,尤其在交通干线、能源保供、城市运行等环节易形成放大效应。
南方多地森林火险等级偏高,局部地区冬春连旱风险存在,可能影响农业生产与城乡供水安全。
部分地区地质灾害风险较高,冰凌灾害也可能对黄河、嫩江、松花江、黑龙江等流域造成阶段性影响,近海海域还将面临多次灾害性海浪过程,给沿海生产生活秩序与海上作业安全带来挑战。
原因:气候条件与承灾体脆弱环节叠加,防控难度加大。
冬春季节气温波动大,冷空气过程、雨雪冰冻天气与大风干燥时段交替出现,易造成道路结冰、设施冻损、火险升高等复合风险。
同时,部分地区山地丘陵多、人口与产业沿江沿海集聚,叠加老旧设施、山区切坡建房、临水临崖道路等隐患点位,导致灾害触发概率与损失风险同步上升。
更需要重视的是,灾害往往具有“链式传导”特征:一次极端天气可能引发交通中断、通信受阻、供水供电供气异常,进而影响群众取暖、医疗救治和应急调度。
影响:关乎民生底线与社会运行安全。
冬春季灾害直接关系到群众生命安全、冬季取暖和出行保障,也关系到能源保供、粮食生产、市场供应、重点工程施工以及春耕备耕等关键节点。
一旦发生重特大灾害,局地可能出现人员转移安置压力上升、公共服务承载能力受限等情况,进而影响社会稳定与经济运行。
对沿海地区而言,灾害性海浪对港口航运、海上风电、渔业生产以及沿岸基础设施安全影响较为突出,需提前做好风险管控与停航避险安排。
对策:突出风险识别与隐患治理,强化预案与力量前置。
通知明确,要把责任链条压紧压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并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作用。
各地要围绕冬春季灾害特点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健全临灾预警“叫应”和反馈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发得出、传得快、叫得应、落得实”。
要面向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开展涉灾风险隐患排查,聚焦交通干线、城市生命线工程、桥梁隧道、山区道路、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推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要科学开展灾害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措施,做到举一反三、持续改进。
在应对准备方面,要及时修订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细化到具体场景和处置流程,强化跨部门联动和区域协同。
要提前对接各类抢险救援力量,建立快速集结、快速投送机制,足额储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配齐专业设施装备,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运得到、用得上”。
同时要强化交通、通信以及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加强巡检维护和应急抢修能力建设,提升极端情况下的韧性与恢复速度。
通知还提出要发挥技术专家作用,鼓励群众报告身边风险隐患,推动群防群治与专业治理相结合,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前景:以“主动防”为导向提升治理效能,推动防灾减灾体系更趋完善。
随着冬春季灾害呈现多点散发、局地极端和次生衍生风险增多趋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更需要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应对、事后恢复”全链条转变。
下一步,各地若能把预警叫应机制、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物资前置与基层应急能力建设统筹起来,并通过常态化演练和信息化手段提升指挥调度效率,将有助于降低灾害损失,增强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灾害防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和高度警惕。
当前,冬春季灾害形势复杂多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完善预防机制和应急体系,才能有效降低灾害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通知为契机,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