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丘陵山区探索“三方共耕”新机制 以共担风险共分收益破解“谁来种地”难题

问题——丘陵地形叠加劳动力变化,“种地难”与“无人种”并存。 重庆耕地丘陵山区占比高,地块零散、坡度大,田间道路和水利条件相对薄弱,农业经营难以照搬平原地区的规模化模式。此外,农村劳动力持续外流、人口老龄化加深,传统“一家一户自种自管”面临劳力不足、技术支撑不够、抗风险能力弱等压力,一些地块出现季节性撂荒甚至长期闲置。如何稳住粮食生产,让耕地“有人种、种得好、能持续”,成为乡村振兴中的现实课题。 原因——单一流转模式难以兼顾风险与收益,组织化不足制约效率。 不少地方的土地流转主要采取“大户承包+支付地租”方式,曾推动土地集中,但丘陵山区往往遇到瓶颈:一上,地租抬高经营主体的前期资金压力,遇到市场波动或自然灾害,风险容易集中暴露;另一方面,农户收益与固定地租绑定,参与度不高,生产过程监督弱、协调成本大,边界不清、纠纷增多等问题随之出现。与此同时,农机适配、农资统采统配、烘干仓储和销售渠道等环节各自为战,综合成本偏高,深入压缩种粮收益空间。 影响——撂荒治理与稳产增收存窗口期,亟需可复制的制度供给。 种植主体缺位不仅影响粮食产能,还会引发公共资源闲置、灌溉设施维护不足、农业服务弱化等连锁反应。对农户来说,土地收益不稳定、务工不确定,难以形成持续增收;对村集体来说,产业组织能力不足,集体经济壮大缺少抓手;对区域农业来说,如果不能形成可推广的组织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丘陵山区的比较劣势会进一步放大。当前,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政策持续加力,也为地方探索更稳妥、更划算的种植组织方式提供了空间。 对策——“供销社+村集体+农户”联动,构建“土地入股、全程托管、共担共赢”机制。 基于此,重庆多地推进“三方共耕”模式:供销合作社发挥农资供应、农机服务、技术组织和销售渠道优势,提供“种、管、收、销”全流程服务;村集体发挥组织动员和基层治理作用,统筹土地归集、矛盾协调、用工组织与监督管理;农户以土地经营权等要素入股,并可按需参与田间劳务,实现从“旁观者”向“参与者、监督者、受益者”转变。与传统“收租金”不同,该模式突出“零地租”思路,以收益按比例分配为核心,让收益与产出直接挂钩,既减轻经营主体前期负担,也提升农户对生产质量、成本控制和销售环节的关注与监督。 以铜梁区白羊镇水碾村为例,当地在充分沟通基础上,组织村民以土地入股参与试点。供销系统企业提供资金、农资、农机和技术服务,村集体牵头协调,农户全程监督并可务工增收。试点地块实现机械化作业和统一管理后,产量和销售效率提升,稻谷通过平台渠道加快销售,收益按约定比例分配:农户获得分红,村集体取得经营性收入,供销社主体获得服务收益和经营回报。随着实践推进,参与面积和覆盖村社逐步扩大,形成从耕、种、管到收、储、销的链条化组织方式。 前景——以制度化合作提升农业韧性,推动从“可试”走向“可复制、可持续”。 从趋势看,“三方共耕”对丘陵山区具有一定适配性:一是通过组织化提升土地利用率,将撂荒地、低效地纳入统一经营,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二是以社会化服务降低单位成本,推动农机农艺融合,提高标准化水平;三是通过利益联结分散风险,增强应对市场波动和灾害的能力;四是为村集体经济提供更稳定的经营抓手,带动公共服务与乡村治理能力提升。 但要长期稳定运行,还需持续完善三上:其一,建立更透明的成本核算和收益分配机制,加强财务公开与第三方监督,增强农户信任;其二,补齐适应丘陵地形的农机装备与田间基础设施,提高作业效率和减损能力;其三,延伸产后服务,完善品牌化、订单化销售体系,推动从“卖原粮”向“优质优价、渠道稳定”升级。随着试点扩面和服务体系成熟,“三方共耕”有望从解决“谁来种地”进一步延伸到“怎样把地种得更值钱”,为丘陵山区农业现代化提供可借鉴经验。

从水碾村的试验田到重庆多地的推广实践,“三方共耕”正在为丘陵山区农业探索更可行的组织方式;该做法不仅缓解了“地怎么种、谁来种”的难题,也让小农户通过制度化合作更顺畅地对接市场。面向乡村振兴,重庆的探索说明:既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也要用更清晰、更稳定的制度安排提升组织效率与收益预期,让农业更具吸引力,让种地成为可持续的职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