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工程,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最新发布会上释放明确信号:在前期制度框架基本搭建的基础上,将以更强力度推进规则统一、监管协同和法治保障,以“立破并举”推动市场体系从“搭架子”向“强功能”跃升。
问题:统一大市场建设进入纵深推进阶段,现实矛盾集中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规则不统一、标准不一致导致跨区域经营成本偏高,部分地方在准入、资质认定、执法尺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影响企业公平竞争与要素高效配置。
二是地方招商引资与财政激励中仍有不规范现象,个别地区以变相奖补、违规返还等方式进行“政策竞赛”,叠加招标投标领域的不当限制,容易形成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削弱全国范围内资源配置效率。
原因:上述问题既有历史形成的体制机制因素,也与发展阶段和治理能力相关。
其一,部分地方在经济增长、税源培育与招商引资中仍依赖短期刺激手段,容易在政策边界内外“打擦边球”。
其二,全国统一市场建设需要跨部门、跨层级的制度协调,一些领域的统计核算、财政体制、考核评价仍需进一步匹配统一市场导向。
其三,行政执法裁量标准不够细化、公开透明度不足,导致市场主体对预期稳定性和公平性存在顾虑。
影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推进程度,直接关系国内大循环的畅通与经济韧性提升。
规则统一、要素顺畅流动,有利于扩大有效需求与提升供给质量,促进创新要素向高效率主体集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企业跨区域经营信心。
相反,若地方保护、隐性壁垒和不当竞争行为难以及时纠偏,容易造成资源错配、重复建设和“内卷式”竞争,既影响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预期,也制约产业链供应链在更大范围内协同优化。
对策: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的“立”与“破”,强调用制度规则固根本、用专项整治破障碍,形成可持续的治理闭环。
在“立”的方面,将推动出台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明确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减少政策灰色地带。
围绕招商引资,将研究制定促进招商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更高水平的招商新模式,把竞争重点从“拼优惠”转向“拼环境、拼服务、拼产业生态”。
同时,研究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以更强法治供给提升规则权威性和可执行性。
配套方面,还将推动健全有利于市场统一的财税体制、统计核算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使地方发展导向更加聚焦质量和效益,减少以短期指标驱动的行为偏差。
在“破”的方面,将持续推进对违规返还财税奖补、招标投标等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瞄准影响公平竞争的关键环节,形成震慑效应。
与此同时,广泛征集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问题线索,适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压实地方责任,推动问题从“个案整改”走向“制度纠偏”。
前景:从政策取向看,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将更加注重制度供给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相结合,重点在于用规则统一稳定预期、用法治化手段强化约束、用改革协同降低交易成本。
随着事项清单、条例制度以及财税、统计、考核等配套机制逐步完善,跨区域要素流动的堵点有望进一步打通,地方招商引资也将从短期政策刺激转向长周期的营商环境竞争。
预计下一阶段,围绕招标投标、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执法标准化等领域的规范动作将更密集,典型案例通报和问题线索处理也将成为常态化治理工具,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需要顶层设计的引领,也需要地方实践的配合。
在“立破并举”的思路下,通过制度完善与问题整治的双向发力,我国市场体系有望实现更高水平的统一与开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