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以“1+3+3”跨部门监管破题直播带货乱象 推动直播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网络直播带货作为新兴商业业态,在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的同时,也面临着监管模式滞后、违法违规现象频发等挑战。

传统监管手段在应对直播带货乱象时存在明显短板,表现为监管跟不上新业态发展速度、执法难以有效制止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足以形成有效威慑。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直播带货行业的健康发展,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制约了网络经济的规范运行。

面对这一现实困境,烟台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创新思维,联合网信、公安、税务等多部门,共同推行"1+3+3"跨部门综合监管体系。

这一体系的核心是构建一套网络直播带货跨部门综合监管框架,在此基础上推进"智慧+协同+全链"三位一体综合监管,同时打造标准引领、合规指引、基地教育"三位一体"行业规范模式,形成纵横交错、立体全面的监管网络。

在制度层面,烟台市建立了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监管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网信等部门印发实施《烟tort市网络直播带货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在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框架下,建立了市级网络直播带货跨部门综合监管协同联动机制、会商协作机制和市场监管系统综合监管执法机制。

同时编制印发了《烟台市网络直播带货跨部门综合监管职责任务清单》《烟台市网络直播带货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等重要文件,研究制定《烟台市网络交易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在技术应用层面,烟台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目前已将2.4万个网络直播账号纳入网络市场交易实时监测平台,对直播带货活动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启动"网络+监管"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网络直播、小程序等新业态,统筹17个业务条线,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业务领域全覆盖的网络市场治理新格局,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的转变。

在行业规范层面,烟台市采取标准引领、指引规范、教育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直播带货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

编制了烟台地方标准《电子商务直播售货行为规范》,为直播带货经营活动提供了统一的行为准则;编发了《烟台市网络直播带货活动合规指引》,明确了5类直播带货主体、17项商品或服务推销、5方面营销行为的具体合规要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

依托烟台科技学院建立电商直播培训基地,吸引35家知名电商企业和协会参与,已开展直播带货普法培训11次,有效提升了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和专业水平。

这些措施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多部门协同、技术赋能、规范引导的有机结合,烟台市网络直播带货市场的秩序明显改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合规经营意识显著增强。

这套体系的创新之处在于,它不仅着眼于事后执法和处罚,更注重事前预防和事中规范,充分发挥了标准、指引、教育的引导作用,形成了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的良性互动。

直播经济治理是一场平衡创新与规范的持久战。

烟台以系统思维破题,证明有效监管不是发展的枷锁,而是健康成长的护栏。

当更多地区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塑造”,中国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方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