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大代表建议创新居家养老保障机制 专属保险破解失能老人服务困境

在老龄化加速、养老需求升级的背景下,居家养老仍是大多数老年人的首选。但如何让"在家养老"更安全、更可持续,成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现实课题。烟台市人大代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刘彬提出,应以失能老人专属意外伤害保险为抓手,破解居家养老高风险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推动建立更稳健的风险分担与责任机制。 失能老人照护依赖度高、活动能力受限,居家环境存在安全隐患。跌倒、摔伤等意外不仅直接威胁生命健康,还会带来长期康复、护理和经济压力。随着上门助浴、康复理疗等专业服务需求增长,风险也随之扩大:一旦发生意外,责任认定、赔付承担、后续处置都可能引发纠纷,成为家庭与服务机构共同面临的难题。 问题的根源在于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服务机构担心意外发生后面临高额索赔和纠纷处置成本,经营稳定性受到威胁;家庭则担心"出事无人担责"或赔付不足,既不敢用、也用不起高质量服务。这种相互顾虑客观上抬高了市场进入门槛,导致专业人员、规范机构和社会资本在失能老人服务领域趋于谨慎,供给端扩容困难。 供给不足与行业抗风险能力偏弱相互叠加,容易形成"需求增长、供给缓慢"的矛盾。一些地区可能出现服务价格偏高、可及性不强的问题;在供给紧张下,服务质量也易参差不齐,增加家庭筛选成本与监管压力。长远看,缺少稳定的风险分担机制,居家养老服务难以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影响整个养老服务体系的韧性。 对此,刘彬建议通过专属意外伤害保险分散风险、明晰责任,作为补齐居家养老服务短板的重要举措。 一是推动普惠型产品创新。在民政等部门引导下,鼓励保险机构针对失能老人风险特点,开发保费适度、保障责任清晰、理赔便捷的专属产品,重点覆盖意外身故、伤残、医疗费用及住院津贴等,增强家庭购买意愿。 二是构建可持续的多元筹资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家庭或机构主体、社会参与"的分担格局:对低保、特困、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中的失能老人,可将保险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通过财政资金或福彩公益金支持;对普通家庭与服务机构,鼓励自愿投保;同时可建立养老服务意外风险互助机制,与商业保险形成互补,实现多层次风险分散。 三是将保险保障嵌入行业规范。在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与服务机构管理要求中,可将为服务对象配置意外险作为引导性条款,推动机构把投保作为提升安全与管理能力的"基础配置",从源头增强行业整体抗风险水平。 随着居家养老服务从"基础照护"向"专业照护"拓展,风险保障将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通过"先试点、再推广"的路径,有望在可控范围内验证产品适配性、理赔效率与资金可持续性,逐步形成可复制的制度安排。刘彬建议,可优先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基础较好、服务体系较完善的区市开展试点,结合服务场景完善责任边界与流程规范,经验成熟后制定全市推广方案,最终建立覆盖更广、保障更稳、责任更清的居家养老风险保障网。

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程度,直接反映社会的文明水平。从风险防范到制度创新,烟台代表的建议揭示了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的核心逻辑——唯有构建政府、市场、家庭三方共担的责任体系,才能让居家养老从"敢服务"迈向"好服务"。这既是对民生痛点的精准回应,也是对高质量发展的生动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