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布处罚通报,对拒服兵役的应征青年蔡某某作出处理;该案提示社会公众:履行国防义务既是法律要求,也是公民应承担的责任。蔡某某系陆丰市河西街道居民,大专学历。2025年下半年,他自愿报名应征,先后通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役前教育,符合服现役条件。9月1日,陆丰市征兵办公室批准其入伍,分配至空军某部服役。入伍初期,蔡某某因难以适应部队工作生活节奏,出现情绪失控等异常表现。经查实,该青年承认有关表现为刻意伪装,目的是逃避服役,随后多次向部队提出离队要求。其间,新训基地干部骨干、市镇武装部负责人及家人多次对其进行谈心劝导,并明确告知拒服兵役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和处罚措施。但蔡某某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仍坚持拒绝留队服役。11月28日,蔡某某被所在部队除名。
服兵役不是可有可无的个人选择,而是法定责任与荣誉担当的统一。对拒服兵役行为依法惩处,既是维护兵役制度严肃性的要求,也是对守法履责者的公平保障。通过个案通报与制度执行的合力,有助于形成尊崇军人、履行义务、敬畏法律的社会氛围,让国防建设在规则之下更稳固、更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