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部署2026年检察侦查工作 聚焦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强化司法监督

问题——司法权力运行中的个别突出问题仍需持续整治。

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司法公正水平总体提升,但徇私枉法、刑讯逼供、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问题一旦发生,不仅直接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会损害司法权威与社会公平正义的整体感受。

特别是一些案件具有“后果严重、情节恶劣、主观恶性较大”等特点,容易引发群众强烈关注,必须以更精准的侦查与监督手段及时纠偏、严肃追责。

原因——监督与治理进入更强调“精准、规范、协同”的阶段。

一方面,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对执法司法领域规范权力运行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黑恶势力治理常态化、社会治理精细化,要求对司法环节的违法违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与此同时,检察侦查作为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既要依法履职、稳慎推进,又要在证据标准、程序规则、线索处置等方面实现统一规范,避免“重数量轻质量”“重立案轻查清”等倾向,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影响——以高质效办案回应群众关切,推动公平正义可感可及。

检察侦查的指向不仅在于惩治个别违法犯罪,更在于通过监督纠错和依法查办,倒逼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运行。

对徇私枉法、刑讯逼供等问题的有力查处,有助于强化证据裁判、程序正义理念,减少冤错风险,提升司法公信力;对虚假诉讼等乱象的治理,则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诚信体系,保障正常民事商事活动预期。

总体而言,侦查办案与监督纠错同向发力,能够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域”的治理效应。

对策——四个重点发力,突出问题导向与制度建设并重。

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检察侦查厅)负责人王光月表示,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侦查,工作取得实效。

2025年9月,最高检在江苏无锡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检察侦查工作会议,总结刑诉法修改以来检察侦查工作,分析形势任务,研究部署新时代检察侦查思路举措。

会议明确,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守“依法稳慎、务必搞准”要求,围绕“以侦查办案促廉洁司法、以监督纠错促公正司法”的目标,推进直接侦查、机动侦查、自行补充侦查“三位一体”履职,最终落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检察侦查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具体来看,2026年检察侦查工作将聚焦四个方面:其一,从政治高度抓落实。

把检察侦查放到反腐败整体格局中谋划推进,进一步找准职能定位,强化与监察机关等相关方面的衔接配合,形成既分工明确又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通过依法侦查与监督纠错双轮驱动,促进廉洁司法与公正司法。

其二,突出重点、精准发力。

围绕“扫黑除恶常态化”“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等部署,将侦查重点放在社会危害大、影响恶劣、主观恶性强的案件上,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虚假诉讼等突出问题,更有针对性地查办案件、回应关切。

其三,强化规范化建设。

完善线索移送、管理、处置机制,研发线索管理系统,推动线索闭环管理;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作,研究出台机动侦查等配套规范性文件;同时做实案件质量管控与检查评查,严把立案关、证据关、程序关、质效关,确保“立得住、查得清、诉得准、效果好”。

其四,夯实队伍专业化建设。

通过动态管理优化检察侦查人才库,开展专题培训和实战实训,强化理论研究与能力沉淀,逐步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小而精干的检察侦查队伍。

前景——以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形成长效治理格局。

随着线索管理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配套出台以及质量管控进一步压实,检察侦查工作有望在“依法稳慎”的前提下实现更高水平的精准监督和有效打击。

可以预期,未来一段时期,检察机关将更加注重从个案办理中总结类案规律,推动以案促治、以治促建,在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更明显的制度效能。

同时,在反腐败与扫黑除恶常态化的背景下,检察侦查与相关执法司法环节的衔接协作将更加紧密,有助于形成系统治理合力,让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更具体、更稳定、更可持续。

司法监督的深化既需要刮骨疗毒的勇气,更依赖制度创新的智慧。

最高检此番部署既是对群众法治期待的回应,更是对国家监督体系现代化的实践探索。

当每一起冤假错案的纠正都能成为制度进步的阶梯,公平正义的阳光必将照进司法实践的每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