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薪不还,他申请仲裁要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2022年曹某进了广州一家科技公司,签了五年合同。到了2024年2月,公司说研发软件项目有著作权了,“无后续研发需求”,就把他的工资降低了,还找各种借口拖欠。直到9月份,工资彻底不发了。曹某找公司理论没用,打政务热线投诉,人事部门直接说“可以随便投诉或仲裁”。实在没办法,他在9月给公司发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仲裁那边虽然确认欠薪是事实,但觉得“已经付了部分工资”,就没支持经济补偿金。曹某把案子打到法院,向南沙区总工会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帮他整理材料,指出公司从2月到9月一共欠了4万多块钱,而且多次催款都没还。 可是一审法院听了公司说自己亏了本、钱都快没了的说法,觉得他们不是故意欠钱的,就没让曹某拿到经济补偿金。面对这种结果,工会的法律援助团队接着努力。在二审的时候他们提出三点意见: 第一,就算企业真的经营困难要降薪,也得跟员工好好商量才行,不能自己说了算; 第二,公司在员工投诉了这么多回之后还不给钱也不商量,主观上肯定是不想给; 第三,律师查出来公司在打官司的时候把资产转移了,而且所谓的亏损其实是因为投了钱搞战略投资,不是生意做得差。 这些证据和分析最后说服了二审法院。法院认定公司是恶意欠薪,把一审的判决给改了,支持了曹某所有的请求。 南沙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这个案子办得很成功。他们说以后还要扩大服务范围,给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还有困难职工多提供帮助。他们还会多建一些服务站、多搞普法宣传,让法律服务更容易找到人。 同时他们还要加强和司法、人社部门的合作,把劳动争议的处理机制搞得更好。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不光是帮个人解决问题,更是让劳动关系变得更规范、更有法治精神。像曹某这样的例子说明司法程序确实管用。未来咱们还得继续健全解决劳动纠纷的机制,提高基层工会的维权能力,引导企业和员工一起合作共赢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