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社保还有竞业限制

中新网北京4月16日电(张钰惠)4月1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给大家放了一批关于劳动人事争议的典型案例。这一次他们着重讲了社会保险还有竞业限制这些问题。这么多年来,两部门一直在解决超时加班还有新就业形态等热点难题,已经发布了三批共31个典型案例了。 他们这次发布的案例里,有一个是关于用人单位能不能给怀孕女职工调岗降薪的。比如说赵某,她在2022年1月入职了一家科技公司当工程师,签的劳动合同说工作分成参与项目和等待项目两种情况。参与项目的时候她的月工资是3000元的基本工资加上14000元的项目津贴,等待项目的时候只拿3000元基本工资。到了2023年2月,赵某告诉公司自己怀孕了,结果公司直接把她从项目组里撤出来,不给她安排工作了。 公司还要求赵某按照3000元一个月来领孕期工资。仲裁委员会觉得这不合理,判公司给赵某补17000元的差额。最高人民法院也说这个判决很正确,党的二十大报告里提过要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还有个案例讲的是竞业限制条款适不适格的问题。比如说李某,2019年3月他在一家保安公司当保安,签了两年的合同,每月3500元工资。合同里面写了要遵守竞业限制条款,不让他去别的保安公司上班。2021年3月合同到期了,李某没续签又去了另一家保安公司上班。那家保安公司觉得李某违反了竞业限制条款要赔钱。 但仲裁委员会觉得李某那个岗位根本不可能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或者什么知识产权机密信息,也没证据证明他有这种可能接触到。所以李某不是竞业限制义务的适格主体,那个条款对他没用。 总之这就告诉我们职场上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调岗降薪或者用竞业限制条款限制别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