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金融开放 完善制度体系支撑高质量发展

在"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金融高水平开放被赋予驱动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使命。

作为对外开放的核心领域,金融开放的质量与安全直接关系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跨境资本流动规模已突破2万亿美元,金融衍生品交易量年均增长超15%,市场复杂程度显著提升。

在此背景下,法治作为基础性制度安排,其规范市场、防范风险的作用愈发凸显。

制度型开放对法治环境提出更高要求。

不同于简单的市场准入放宽,当前开放更强调规则、标准等制度对接。

这需要构建覆盖跨境金融全链条的法律体系:在市场端,重点完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付结算变革等关键领域立法;在监管端,建立跨境协作、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

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交易量增长24%,但相应的双边监管备忘录覆盖率不足40%,制度供给存在缺口。

风险防控是金融开放的生命线。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与全球体系深度绑定,风险传导呈现突发性、传染性新特征。

特别是数字技术应用使得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与金融风险交织,去年跨境金融网络攻击事件同比激增67%。

专家建议,需通过立法明确风险识别、预警、处置的全流程规范,建立"防火墙"机制。

目前,《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已构建基础框架,但针对跨境金融的特殊性仍需细化配套。

双向开放呼唤法律体系升级。

在"引进来"同时,我国对外金融投资规模连续5年保持10%以上增速。

然而,海外市场准入壁垒、合规成本高企等问题突出,去年中资机构境外诉讼案件增长35%。

这要求我国涉外金融法律既要完善境内保护,也要强化境外维权能力,特别是在争端解决、资产保护等方面提供支撑。

当前金融法治建设面临深层挑战。

一方面,立法系统性不足问题突出,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法规存在200余项交叉重叠条款,面对混业经营易产生监管真空。

另一方面,新型风险应对手段欠缺,跨境破产处置平均耗时达3.7年,远超国内案件。

值得关注的是,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制定《金融法》列为改革重点,国务院立法计划明确2025年完成起草,这将为金融开放提供顶层设计。

金融高水平开放是一场以规则塑形、以制度立信的深层变革。

开放越深入,越需要用法治把市场边界划清、把风险底线筑牢、把国际合作的规则接口打通。

以更系统、更可预期、更具前瞻性的法治供给护航开放,既是应对外部不确定性的必然选择,也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在更高水平上融入世界、实现互利共赢的关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