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采药品"量价双杀"困局显现 边缘药物市场萎缩引发产业链风险

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实施以来,在降低药品价格、减轻群众负担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然而,近期注射用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等部分集采药品出现的执行滞后问题,引发了业界对政策实施效果的深入思考。

据了解,该药品在第十批国家集采中价格从每瓶100多元降至2.74-4.58元,降幅超过95%。

按照集采规则,医疗机构需完成约定采购量的80%,但实际执行情况远未达标。

中标企业紫程众投生物科技反映,截至2025年12月,上海、甘肃、新疆等地的采购完成率均不足12%,导致企业库存积压严重,生产线被迫停工。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该药品主要用于上消化道出血的低危患者,临床需求弹性较大。

在价格大幅下降后,部分医疗机构可能转向使用其他替代药品。

其次,地区用药习惯差异明显,贵州、重庆、海南等地报量极少甚至为零,反映出药品市场存在明显的地域性特征。

再者,中标企业多为新兴药企,缺乏成熟的销售网络和临床推广能力,难以有效对接医疗机构需求。

这一现象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

对企业而言,前期研发投入难以收回,面临严重经营压力;对集采政策而言,执行效果打折扣,可能影响后续企业参与积极性;对患者而言,虽然药品价格下降,但实际可及性可能受到影响。

业内专家指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方协同。

一方面,医保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的监管和指导,确保集采政策落实到位;另一方面,集采规则可进一步优化,如建立更科学的报量机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等。

企业层面也需要调整经营策略,提升市场适应能力。

从长远看,随着医药产业转型升级,类似案例将促使企业更加理性地参与集采竞争。

国家医保研究院专家表示,集采政策在持续完善过程中,需要平衡价格下降与市场稳定、企业可持续发展等多重目标,最终实现患者、医疗机构、企业多方共赢。

药品集采的核心目标是让群众用上质优价宜的药,也让行业回归更加透明、有序的竞争环境。

面对个别品种“价降量不增”的现实,既不能简单将其视为政策失灵,也不宜忽视其对企业履约、供应稳定和临床管理带来的新课题。

坚持问题导向、尊重临床规律、完善制度细节,才能让改革在更高质量的轨道上持续推进,实现患者获益、医保可持续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