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军律师曾探讨过一个现实问题:担保人如果接手了原本的债权,还能不能去要其他担保人一起还账。其实大家都知道,现在《民法典》管得挺严,担保人之间直接要钱不好使。最高院在一个案子里说得很清楚:谁要是接手了债权,那这就算是在履行自己的担保责任。所以法院不会同意受让债权的人去找别人要钱。 周军律师总结说,这事儿得看三点:要么当初签合同的时候大家说好要互相还钱;要么几个担保人在同一张纸上签了字;要么大家在那份担保合同里写清楚了要按比例分担责任。 那大家该怎么做呢?签合同前就最好先把话说透:在合同里白纸黑字写上怎么互相追偿。几个担保人最好都在同一个合同上签字,这是法律上的基础。千万别一个人单独签个协议,否则连法律都不承认你有追偿的权利。 另外,在收钱的时候要留好证据:把转让协议、付款的凭条、人家确认收钱的文件都收好。打官司的时候千万别搞错身份:别拿着新债权人的帽子去告别人,而是要以已经承担了责任的担保人身份去主张份额。 还有个关键点:如果合同里没特别说明怎么分担责任,那就先去把欠债务人的钱要回来。要是债务人真的没钱还了,剩下的钱再找其他担保人按比例赔。 周军律师特别提醒:这可跟普通的借钱转让不一样,法律上这就相当于你在还钱呢。你不能装成新债主去让别人还钱;只有那三种情况才成,其他时候还是先找债务人吧。要是遇到这种麻烦事儿,最好赶紧找专业的律师问问,别把机会错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