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有个叫张明的父亲,为了让孩子进实验小学,花300元买了假房产证。结果四年后,警察找上门把他带走了。 原本张明一直盼着孩子上学,看着周围的孩子都顺利入学,他就更着急。因为没有学区房,孩子入学被卡住。他发现实验小学学生家庭条件普遍好,升学机会多,所以他非把孩子送进去不可。学校要房产证,这就难住了张明。 最后他实在没办法,只能花钱办了个假证。孩子顺利进了实验小学。后来警察找上门来调查这件事。有人觉得他是为了孩子,法院应该轻判。张明在法律上犯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罪,是要受刑责的。法官看他态度好、危害不大,给他判了一年缓刑。只要在缓刑期间别再违法,他就不用去坐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