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官叫停红灯摄像头

一名佛罗里达州法官在2014年叫停了红灯摄像头的使用,让人们意识到这项技术正面临宪法层面的质疑。这些装在路口的设备以前常被当作执法人员的“电子眼睛”,但这次却因无法确认开车的是谁而惹上了麻烦。在《Sun Sentinel》等媒体的报道中,布劳沃德县法官Steven DeLuca在审理塔马拉克一位女子的案子时给出了关键的裁定。这位女子先是收到了一张闯红灯的罚单,在她没有反应后又收到了第二张。她的律师Bret Lusskin指出,法律默认司机就是车主本身的做法并不合理。法官则认为,这实际上把证明违规的责任推给了被告,这违反了宪法原则。 虽然这一裁决可能让普通司机感到高兴,但它目前只在布劳沃德县有效。值得注意的是,各州对红灯摄像头的态度差别很大。比如新泽西州早在2014年就停止了使用,而加利福尼亚州则在全州范围内都批准了这项技术。佛罗里达州的法律也是如此,《Mark Wandall交通安全法》允许使用这些摄像头。DeLuca的决定如果上诉到更高的法院,最终结果还不确定。许多人仍然坚决反对这类设备,“Stop the Cams”组织等团体认为它们侵犯隐私并增加了经济负担。公众现在可以通过发声、注意驾驶以及辨认红灯位置来避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