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开始一直到2024年8月,陈某某为了赚快钱,找付某一起干了件大事。他在电商平台上接活儿,帮店主弄好评和刷销量。任务到手后,他就把链接给了付某,让付某去组织刷单团队。这帮人根本不买真东西,就在那里填假单号、写好评。陈某某每单赚0.5到1块不等的钱,算下来总共弄了17万多单。他先把钱收了,再扣掉一部分佣金,剩下的钱给付某垫付货和给下游刷手发钱。付某每单到手大概0.8元。算下来,陈某某挣了10万多,付某挣了13万多。 最后肥西县检察院把案子交给法院审,法院把付某、陈某某都判了有期徒刑七个月,还缓刑一年两个月,各罚两万块。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定的罪。检察官提醒大家,现在网络刷单可不是什么好事儿了,这就是犯罪。大家得明白诚信才是根本,别想通过这种歪门邪道赚钱。 审核编辑是茹涵和李阳。这个报道的创作者是合肥检察新媒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