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即将审议 吉林绿色发展迎来法治护航

问题——生态治理进入“系统化、法典化”新阶段,地方发展面临更高要求与更强保障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从分散治理走向系统治理,生态保护、污染防治与产业转型需要更紧密的协同;基于此,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请审议,拟成为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吉林而言,一方面,黑土地保护、湿地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任务量大、覆盖面广;另一方面,绿色低碳转型提速,氢能、绿色化工等产业加快起势,更需要稳定、可预期的制度供给。如何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并以法治方式把治理成果固化下来,成为当前必须回答的现实课题。 原因——从“分条管理”到“统筹集成”,以法律体系回应生态治理复杂性 生态环境领域法规多、对象广,过去“分条分块”的管理方式跨区域、跨要素治理中容易出现衔接成本高、责任链条不清等问题。法典草案通过系统整合对应的制度,把山水林田湖草沙作为生命共同体进行整体保护,并将绿色低碳发展单独成编,继续厘清政府、企业与公众的权责边界,为地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升治理能力提供统一的规则框架。 影响——黑土地更有“硬约束”,生态屏障更有“总抓手”,绿色产业更有“定盘星” 其一,黑土地保护将获得更严密的制度支撑。吉林位于东北平原黑土地核心区,粮食产量中相当比重来自典型黑土区。“十四五”以来,全省耕地平均耕层厚度稳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持续提升,粮食产量连续多年保持高位,单产水平处于前列。法典草案在污染防治等章节中强化土壤污染防治与源头管控,有利于把保护黑土地、提升地力、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等措施纳入更统一、更刚性的法治轨道,为该稀缺耕地资源提供制度保障,也将推动保护性耕作、秸秆科学还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成熟做法在更大范围内规范推广。 其二,系统保护理念将促进吉林生态格局建设提质增效。吉林东部森林资源集中,中部农田广布,西部草原湿地与风沙化土地交错,生态类型多样,治理重点各不相同。近年来,吉林持续推进分区修复、屏障建设、生态廊道连通和监测网络等工作:东部推进森林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内旗舰物种数量稳步增长;西部通过湿地修复、河湖连通与防风固沙工程,持续巩固科尔沁沙地东缘治理成果;中部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趋势延续。法典草案强调系统保护与整体治理,有利于把跨区域“共治”要求转化为更可执行的制度安排,进一步夯实东北亚生态安全屏障。 其三,绿色低碳发展章节为产业跃迁提供清晰预期。吉林正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持续提高;依托风光资源的制氢项目加快落地,绿色甲醇、绿氨等产品逐步获得市场认可,氢能交通应用也在拓展。法典草案将绿色低碳发展制度化,并对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新型废弃物回收等作出规定,意味着推动路径将从“靠项目拉动”转向“靠制度牵引”。对吉林而言,这将增强投资主体对氢能产业链长期稳定性的预期,促进“风光资源—绿色电力—绿氢及衍生品—装备制造与应用场景”的闭环构建,推动由输出能源向输出绿色产品和绿色解决方案转变。 对策——以法典导向校准地方治理:更精准执法、更协同监管、更充分的公众参与 一是强化底线约束与源头治理并重。围绕黑土地保护、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推动监测预警、执法检查与责任追究形成闭环,同步抓好“控源”与“修复”。 二是以系统观念提升区域联动治理能力。围绕松花江、辽河等重点流域,健全跨区域协作机制,推进生态廊道建设、关键栖息地保护与湿地修复一体化实施,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与连通性。 三是推动绿色低碳制度落地到产业与消费两端。加快绿色电力消纳、氢能基础设施与标准体系建设,支持绿色产品认证与绿色供应链管理,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带动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绿色转型。 四是回应群众“家门口”的环境诉求。草案对餐饮油烟、健身活动噪声等作出明确规范,并对秸秆露天焚烧提出更强调科学精准管理的要求。吉林可在网格化监管、分时分区管控、替代利用能力建设诸上加力,把群众可感可及的改善作为检验治理成效的重要尺度。 前景——以法治稳定预期,以制度释放生态红利 从更长周期看,生态环境法典的推进将为地方提供更清晰的治理坐标:在保护与发展之间划定底线,在转型与创新之间明确路径。吉林既肩负粮食安全重任,又处在生态安全关键位置,同时拥有新产业发展的窗口期。若能以法典精神持续完善地方配套制度、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动产业绿色升级,将更有条件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在高质量发展中走出一条“守得住绿、换得来金”的可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