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农业农村局原二级调研员陈福坤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问题:通报显示,陈福坤担任领导干部期间理想信念动摇,背离党员干部应有的政治品格和纪律要求,违纪违法问题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等多个上:一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交通诸上谋求特殊待遇;三是违反组织原则,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四是突破廉洁底线,违规收受礼品、收送礼金,从事营利活动,并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牟利;五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工程承揽、土地开发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有关部门认定,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原因:从通报所列情节看,案件折射出少数党员干部在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上出现偏差。一上,纪律意识淡薄,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工程项目、土地资源等利益密集领域寻租牟利;另一上,在从严监督持续加力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甚至以对抗组织审查掩盖问题,暴露出党性修养不足、对纪法缺乏敬畏。另外,农业农村工作与项目资金、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等联系紧密,若权力运行不够透明、关键环节制约不足,容易被利益方“围猎”,形成围绕项目运作、借审批搞交易的风险点。 影响:该案发生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强化“三农”领域治理能力建设的关键阶段,危害不止一端。对党风政风而言,破坏政治生态,损害干部队伍形象,削弱组织公信力;对经济社会发展而言,工程承揽、土地开发等领域一旦出现权钱交易,容易扭曲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对“三农”工作而言,农业农村系统承担政策落地、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重要职责,一旦发生腐败问题,既影响惠农政策落实效果,也会削弱群众获得感。此次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并公开通报,有利于形成震慑,倒逼有关领域补齐监管短板。 对策:通报明确,依据党纪法规和国家法律,决定给予陈福坤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结合案件特点,下一步在“三农”领域应同步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一是聚焦工程项目、土地开发、资金分配、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完善权力清单和流程管控,强化全流程留痕和穿透式监督;二是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纠治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压缩由风及腐的空间;三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偏;四是健全亲属经商办企、利益冲突回避等机制,堵住借亲属名义牟利的漏洞;五是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行业监管、群众监督贯通协同,提升发现问题、纠治问题的综合效能。 前景:东莞市纪委监委通报传递出明确信号——反腐败一刻不停,力度只会持续加大。随着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相关事实将依法更查明。更重要的是,此案警示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掌握项目资源、审批权限、资金分配权的岗位人员,必须把纪律和法律放在前面,守住权力边界和廉洁底线。面向未来,随着制度约束更严密、监督体系更完善,权力运行有望更加透明,资源配置更加规范,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提供支撑。

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党和人民,只能用来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任何将权力私用、变现的行为都必然付出代价。陈福坤案再次说明——纪律和法律面前没有例外——越在关键岗位越要知敬畏、守底线。持续以更严格的制度、更有效的监督、更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发力,才能把严的要求落到实处,让清风正气成为干事创业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