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探索建立户外救援追偿机制 专家呼吁立法遏制无序探险行为

一、问题:禁区闯入频发,"接警必救"与"费用谁担"矛盾凸显 杭州拥有天目山、清凉峰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临安、淳安等地山地资源丰富;近年来,徒步、溯溪、攀登等户外活动日益火热。但也有人不顾天气、难度和管理要求,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野山甚至保护区敏感地带,导致迷路、受伤、失联等险情频发,公安、消防和社会救援力量频繁出动。 救援中遵循"人命关天、接警必救"的原则,但不当冒险引发的救援往往投入大、风险高、周期长。谁来承担救援费用、如何认定责任、如何追偿,成为基层治理的现实难题。调研表明,杭州目前缺少成体系的救援费用追偿制度,既削弱了规则权威,也难以形成有效约束。 二、原因:规则供给不足与风险认知偏差叠加,导致"无序探险"难以根治 其一,部分探险者对山地气候、地形和救援难度认识不足,存在"能走就行""出事再说"的侥幸心理。社交平台的"打卡线路"传播,使非旅游路线被放大,安全边界被模糊。 其二,景区外围、未开发区域的提示方式、管理主体与执法衔接存在空白。一些区域虽有公告或警示牌,但公众往往质疑其法律效力和约束范围,导致劝阻难、取证难、追责难。 其三,救援涉及多个主体:政府救援队伍承担公共救助职责,社会救援组织提供志愿或公益支持。不同主体的费用构成、记录标准、追偿路径不统一,缺少可操作的程序规则,客观上削弱了"违规需付出成本"的制度预期。 三、影响:公共资源高强度消耗叠加次生风险,公平性与可持续性面临考验 无序探险不仅破坏生态环境、扰动保护区秩序,也将被困人员和救援人员置于高风险之中。山地救援受夜间、低温、暴雨、落石等因素制约,救援队员面临更高职业风险。 更值得关注的是公共资源消耗与社会公平问题。政府救援所需的装备、车辆、通信、人员保障等最终由公共财政承担。若对明显违规进入禁区、无视警示导致的救援成本长期缺乏追偿机制,容易形成"违规零代价",对守规矩的游客和纳税人不公平,且可能诱发更多模仿效应。 四、对策:以法律为依据完善制度设计,推动"救援追偿"可执行、可监督 法律界人士认为,救援追偿并非将公共救助"市场化",而是对公共资源损耗的合理补偿,应在法治框架内明确边界、规范程序。 其一,政府救援的追偿依据可从现行法律中寻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者遇险有权请求及时救助,但接受救助后应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反安全警示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在已明确为禁入或限制进入的区域,若当事人仍擅自进入并引发救援,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合理费用。 其二,社会救援力量的费用主张可适用民事规则。民间救援组织在无约定义务情况下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实施救援,符合《民法典》关于"无因管理"的制度精神,可依法向受益人主张必要费用,并在遭受损失时请求适当补偿。涉及的费用应以实际必要支出为限,重点在"成本补偿"而非额外"报酬",以保护公益救援的正当性与可持续性。 其三,制度建设的关键在于把"算账"规则前置并程序化。业内建议杭州制定统一的救援费用追偿管理办法,重点明确五个要件:一是"无序探险"的认定标准,如禁入标识、管理公告、气象预警下的限制等;二是告知与证据规则,明确警示牌、公告、电子提示等形式的效力与留痕方式;三是费用范围与"合理性"标准,细化交通、装备损耗、住宿补给等项目边界;四是追偿主体与流程,明确牵头部门、与公安处警、消防救援、属地管理的衔接方式;五是救助优先原则与救援免责边界,确保"先救人"不受影响,同时保护救援人员安全与合法权益。 五、前景:以制度促规范,以规则促文明,推动山地安全治理走向常态化 多位人大代表和法律专家呼吁,将救援追偿纳入地方治理体系,通过法规制度、宣传教育、技术赋能协同发力:在重点山地入口完善分级提示与电子围栏,加强气象与应急信息联动;对高风险区域实施清晰的禁入管理和联合巡查;引导户外活动组织者建立风险评估与保险机制;对确因违规造成重大公共资源消耗、情节严重的行为依法追责,形成"权利与责任对等"的社会共识。 随着户外运动升温,山地救援治理需要从"事后应对"转向"事前预防+事后追偿+全过程规范"。业内人士认为,杭州若能在追偿标准、程序正当与社会接受度之间取得平衡,将为同类城市提供可复制经验。

面对日益增多的无序探险事件,杭州需要在"救人"和"规范"之间找到平衡点。完善救援追偿机制不是冷漠,而是理性;不是设置救援门槛,而是引导公众尊重规则、敬畏自然。通过法律手段明确追偿标准和程序,既能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也能引导违规探险者承担应有责任,最终形成"守规则得利、违规则担责"的良好社会风尚。这个制度创新对于保护公共资源、维护社会公平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