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最近处理了一个因无人机教学导致学生受伤的案子。案情大致是这样的:学校组织无人机兴趣班,一名老师为了展示飞行技术,把无人机放在了前排学生的桌子上。结果,无人机突然失控,螺旋桨砸到了围坐在一起的学生钟某脸上,把他的面部划了三道很深的伤痕。尽管学校马上送钟某去医院治疗,还垫付了一些费用,可鉴定下来,钟某已经构成了十级伤残。后来事情闹到了法院。 浦东法院认为,学校搞课外兴趣班是好事,但必须以安全为前提。法律规定,教育机构对在校学生负有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像无人机这种有一定风险的设备,安全管理的标准就得更高。这要求学校在课前检查设备、评估环境、设置安全区域、教学生安全知识等等。法院判学校没做好这些事:一是准备不充分,老师没检查设备状况就直接放在学生旁边;二是没隔离区域,也没教紧急避险;三是没预见到操作风险。 法官在判决里强调了创新和安全之间的界限:学校不能因为怕出事就不搞教学实践了。这次判决学校要给钟某赔医疗费、护理费还有精神损失费之类的,总共18万多。 这案子不仅仅是赔钱那么简单,其实是在给校园里所有有风险的活动提个醒。现在STEAM教育和创客教育很火,教学工具越来越多,新的风险点也出来了。教育部门得建立一套动态的管理制度才行。校园是培养人的地方,安全就是基础。这次无人机伤人的事花了很大代价告诉大家:安全第一的原则是不能突破的。 这不仅是帮受害学生要回公道,也是在逼着学校把安全管理这块做好。只有把严格的安全措施贯穿到教学的每个环节里去,才能保证学生的安全和健康。这样才能让科技创新照亮学生的求知路,真正做到既快乐又安全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