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1万元的借款纠纷,两同学就把官司打到了福州罗源法院。原告陈某没能拿出借条,结果证据不足被法官判输了。这种情况在生活中很常见,很多人借钱只转钱不签合同,出了问题很难打官司。最近福州罗源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原告只拿着微信转账记录起诉要回1万元,因为没法证明是借款的事,法院最后驳回了他的请求。 陈某和雷某是老同学关系。2024年11月,雷某打电话给陈某说要还信用卡,借1万元周转一个月就还。陈某信了雷某的话,没让他写借条,直接分两次在微信上各转了5000元,总共1万元。雷某收钱后没回消息,陈某也没确认是借钱。后来到期了陈某催了几次都没要回来。 无奈之下,陈某拿了转账凭证把雷某告到罗源法院。庭审时双方各说各的理。雷某说那不是借款而是还钱,他之前帮陈某套现信用卡借了1万元,他还提交了2024年9月两人关于套现的聊天记录当证据。雷某觉得如果真是借钱的话陈某得拿出借条才行。 陈某反驳说之前套现的钱他是用现金还的,但也没拿出证据证明这事。法院最后认为借钱得有合意和实际交付这两个条件。虽然陈某证明转了钱,但没证明这笔钱是借款也没法反驳对方的理由。所以法院依法驳回了陈某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