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民楼查获2吨非法烟花爆竹 春节前安全检查升级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私利,铤而走险在居民区内非法储存爆竹,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深圳市公安部门近日的一次执法行动,再次暴露出此突出问题。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深圳有关部门赴现场进行核查。执法人员在某居民楼内发现了大量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经清点,共查获434箱爆竹制品,总重量达2030公斤。这批危险品已被安全转移至具有资质的临时储存仓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随即对此案立案调查,目前案件仍在更办理中。 这并非孤立事件。就在不久前,深圳有关部门在另一社区居民楼内查获仙女棒、幻彩孔雀等烟花爆竹187箱,当事人因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2天的处罚。频繁查获的非法储存案件表明,在利益驱动下,一些人对法律规定置若罔闻,对公共安全漠不关心。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危害不容小觑。居民区内的住宅、商铺若违规储存爆竹,无异于在邻里身边埋下"火药桶"。历史教训深刻而沉痛。2019年2月5日,广西柳州一便利店因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引发火灾,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96万元。2024年2月26日,山东济南一住宅火灾中,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被引燃,导致一人遇难。这些血的教训警示我们,任何侥幸心理都可能酿成灾难。 法律对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规定了明确的处罚标准。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未经许可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将被责令停止非法活动,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爆竹的,由公安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携带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邮寄爆竹的,将被没收物品,可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增强社会监督,消除安全隐患,深圳市主管部门建立了多渠道举报机制。市民如发现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可拨打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12350;发现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行为,可拨打市公安局110;发现非法运输行为,可拨打市交通运输局12328;发现无照经营行为,可拨打市市场监管局12315;发现非法经营销售、储存行为,可拨打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12319或12345。 当前,深圳正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的监管格局。通过严格执法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有效遏制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当烟花绚烂与安全隐患仅一墙之隔时,每个人都应成为安全的守护者。从柳州到深圳的案例警示我们:任何对安全红线的突破,都可能付出惨痛代价。在传统习俗的传承中,"生命至上"始终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