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市场主体,关键在于让企业“遇事有处说、办事有人管、结果可预期”。
当前,一些企业在维权过程中仍面临立案耗时、程序不熟、成本较高以及纠纷反复等现实问题。
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法务力量相对薄弱,一旦陷入诉讼,往往伴随时间、人力与机会成本叠加,影响经营稳定性。
如何在依法公正基础上提升效率、降低摩擦,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
从原因看,涉企纠纷多集中在合同履行、劳动用工、账款结算等高频领域,证据材料标准化程度不一、当事人对流程理解存在偏差,容易造成材料退补、往返奔波;同时,部分纠纷本质上属于合作关系调整或利益分配矛盾,若直接进入对抗性诉讼,可能加深矛盾并影响后续合作。
再加上企业对风险预警、合规管理投入不足,合同条款、用工制度、合作边界等环节的“先天缺口”易在经营波动时集中显现,导致纠纷在末端集中爆发。
针对上述堵点,民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把“第一窗口”做成“高效入口”,通过流程再造和数字化手段提升立案效率:全面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方式,依托在线平台实现全天候提交;落实“一次性告知、一窗通办”,对材料齐备案件做到当场登记立案;对不影响实质审查的非核心材料瑕疵推行“容缺受理、限期补正”,减少企业在窗口反复排队、来回补正的消耗。
同时,针对中小微企业常见纠纷开设涉企“绿色通道”,通过导诉分流和优先办理机制,让企业诉求更快进入处置轨道。
相关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涉企案件当场立案率达98.6%,平均立案时间压缩至15分钟以内,效率提升带来的最直接变化,是企业维权路径更清晰、时间成本更可控。
在降低纠纷处置成本方面,诉讼服务中心将多元解纷作为“减负器”。
通过强化诉调对接机制,联合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力量搭建协同平台,推动纠纷在诉讼前端化解。
对买卖合同、劳动争议等高频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尽调,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非对抗性方式解决争议,并以司法确认等程序保障调解成果的稳定性与可执行性。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累计受理涉企纠纷363件,成功化解352件,调解成功率达96%,平均结案周期较诉讼程序缩短40天。
对企业而言,这不仅意味着节省诉讼费用与管理成本,更重要的是减少因长期对抗造成的信誉损耗与合作关系破裂风险。
更值得关注的是,司法服务的作用正在从“事后裁判”延伸至“事前预防”。
民乐县人民法院以审判实践为基础,梳理典型案例,编发涉企纠纷指引和风险防控提示,围绕合同签订履行、劳动用工管理、合作合规等领域进行针对性提示,通过以案释法、以例示警提升企业规则意识与风险识别能力。
同时,通过宣讲、座谈等方式主动对接企业需求,推动企业完善内部治理与合规体系,力求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
这种前端治理思路,有助于把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减少“边打官司边经营”的不确定性,为企业稳健运行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
从影响看,一方面,立案提速、多元解纷与风险预防的组合发力,有助于提升司法资源配置效率,减少程序性消耗,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实体争议的精细化裁判中;另一方面,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将通过“规则可遵循、救济可获得、结果可预判”增强企业投资与交易信心,进而在更大范围内形成良性竞争和守法经营的市场生态。
面向下一步工作,民乐县人民法院提出将持续坚持“如我在诉”的服务理念,围绕企业需求深化优化举措:一是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完善在线调解、电子送达、远程开庭等功能,进一步压缩时空成本;二是健全涉企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速裁快审,对疑难复杂案件组建专业合议庭精准裁判,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三是继续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参与,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与协议履行率,把“解决一个纠纷”转化为“规范一类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司法保障是其中的关键环节。
民乐县法院的实践表明,人民法院通过创新服务理念、优化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完全可以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力量。
这种"以企业为中心"的司法服务导向,既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也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背景下,这种探索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值得在更广范围内推广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