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年关,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的粮运工人们急得团团转,明明要回家团圆了,可手里的工钱却没着落。十多个常年给当地粮商张老板跑运输的工人聚在一块儿,把包工头刘某给围住了,谁知这人突然玩起了失踪,电话打不通,微信也没人回。大家没辙,只能去找张老板讨说法。张老板在粮食收购行当里摸爬滚打了十多年,南湖区很多乡镇甚至周边的业务都是他的。 事情得从五年前说起,当时为了省事,张老板就把短途运输的活儿口头承包给了刘某。约定由刘某自己找人、管车,结算好运费后再来找老板结款。这五年大家合作挺顺畅,刘某向来准时准点,张老板也从没拖欠过他的钱。 这些运输工大多是刘某招来干活的,平时都是他管着。大家伙儿心里都明白,是给张老板送粮食才出来的,只是默认钱由刘某直接发下来,大家没多想几方的关系,也没人跟这两人签过书面的协议。 纠纷闹起来后,张老板也挺为难:“我跟刘某是承包关系,调度工人、定标准我都不管。而且钱我也早就多给过了。他要是不见了我也是受害者。” 工人们可不答应:“我们是常年给你家干活的人,你拿了好处费就得把钱给我们。” 两边吵得不可开交,甚至还动手把张老板的店门给堵住了。报警调解了好几次也没搞定。 余新司法所得知后急了,知道这是关系到大家能不能回家过年的大事。立刻启动了联调模式,找来镇调解委员会、派出所和法律顾问一起帮忙。 民警先给双方做做思想工作,告诉大家堵店门是违法的。同时也让张老板站在工人的角度想想看。调解员给大家讲了劳务关系和承包关系的法律区别,说明了哪怕没有书面合同,劳动者的权益照样受法律保护。 法律顾问抓住问题的核心,结合《民法典》的规定把责任分清楚了:刘某是承包人,是工人的直接老板;张老板既然是受益方,在刘某失联的情况下垫付了钱是可以向刘某要回来的。 刚开始张老板还有点担心自己垫钱后拿不回来。调解员和法律顾问又耐心劝了好一阵子。法律顾问再次解释了他的权利:凭着垫付的凭证和实际运输的记录,完全可以通过打官司把钱要回来。司法所还说以后会全程帮他打官司。 工人们也答应拿了钱后配合找刘某,提供线索帮忙要回钱。 经过一番努力,大家终于把调解协议签了。张老板当场把钱全垫了出来。 拿到了工资的工人们心里乐开了花,终于能安心回老家过年了。张老板虽然眼下多花了点钱垫出去但心里踏实了,说以后会通过法律途径把自己的损失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