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岗区启动春季防火行动 严控野外火源保安全

问题——入春以来——气温回升叠加大风频发——地表可燃物含水率下降,野外火源分布点多面广,管控难度随之增加。红岗区森林草原与城乡接合部交织,一旦发生火情,容易风力作用下快速蔓延,造成森林草原资源损失,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对区域生态和空气环境带来影响。针对当前形势,红岗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发布通告,对春季防火工作作出部署。 原因——春季一直是北方地区森林草原火灾易发高发时段。一上,越冬枯草、落叶、枝桠等可燃物大量积存,遇火易燃;另一方面,春耕备耕、清明祭扫、踏青出游等活动增多,烧荒、焚烧秸秆、上坟烧纸、野炊吸烟等行为使火源风险明显上升。加之部分区域人员流动性强、监管盲区易出现,一旦责任压得不实,隐患就可能演变成事故。 影响——森林草原火灾不仅会导致林地草地烧毁、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受损,还可能引发次生灾害,增加救援难度和公共安全风险。对城乡接合部而言,火情一旦逼近居民区、油气设施、道路管线等重点目标,将直接扰乱生产生活秩序。同时,火灾烟尘会影响空气质量和群众健康,后期生态修复投入大、周期长。把关口前移到“预防”和“管控”,是降低风险、减少损失的关键。 对策——通告从“时段管控、火源治理、责任体系、应急处置”四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明确防火时段和管控等级。红岗区将3月15日至6月15日划定为春季防火期,其中4月20日至5月20日为高火险期。防火期内实行全域严格管控,高火险期将视情提升管控等级,对违规野外用火保持高压态势。 二是严控野外火源,划清禁火红线。通告明确,防火期内除依法批准外,红杏林场及红岗区草原、林地范围内禁止烧荒、烧秸秆、焚烧枝桠和垃圾,禁止吸烟、烧纸烧香、野炊、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用火行为,同时禁止点火取暖、使用火把等高风险行为。对各类生产施工单位,要求落实防火措施,履行动火审批,配齐灭火器材,杜绝违规作业和带风险施工。 三是压实防控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通告要求红杏林场、杏树岗镇、各街道及有关部门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推动风险清单化、措施具体化、责任到人到岗。同时,提醒群众增强防火意识,自觉遵守规定,主动劝阻并举报违规用火行为,尤其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的看护,减少因玩火或监护缺位引发火情。 四是强化应急处置,突出快速响应和依法治理。通告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完善应急准备和力量前置,确保发现火情能够迅速联动处置。处置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19并及时上报,科学组织扑救。对违规用火、引发火灾者,将依法从严追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景——从部署看,红岗区将春季防火期和高火险期明确到具体日期,便于按风险强度分级管控。随着气温继续回升、户外活动增加,防火压力仍将持续。下一步关键在于把通告要求落到行动上: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密巡查巡护;对祭扫集中区、林缘村屯、施工现场等高风险点位实施针对性管控;推动宣传提示常态化、警示教育案例化;同时提升基层应急队伍快速机动和安全扑救能力。只要责任压得更实、火源控得更严、处置更科学,春季火险总体可控的基础将更夯实。

森林草原防火关系生态安全和群众生活。红岗区此次通告明确重点时段、禁火范围和处置要求,为春季防火提供了制度支撑。在气候变化与人类活动叠加的背景下,关键在执行到位、意识到位,才能把风险压在萌芽阶段。下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引入科技手段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将有助于继续提高防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