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把3 万元的物业交割保证金退给他

2021年1月李先生在一家中介公司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同年5月双方又签下《履约支付服务协议》。这事儿主要是因为李先生说中介公司没把3万元的物业交割保证金退给他。法官查了查觉得,根据李先生和中介公司签的那份协议,只要李先生没把物业费结清,钱就没法划过去。最终法院判李先生败诉,二审也维持了原判。李先生觉得委屈,觉得自己和买房的姜先生在办理物业交割时都签了《物业费缴纳协议》,而且他也把手续都办完了,中介公司就应该把钱退给他。但中介公司说他们没理由退款,因为李先生还欠着物业公司的物业费。那是从2008年一直拖到2021年的,总共欠了5万多块钱。法官解释说,这份协议规定了退还保证金的条件必须是物业交割手续都办齐了。李先生虽然和姜先生谈妥了责任划分,但他没付清所有费用。所以法院认为他现在要求退钱是没道理的。法官还建议大家在买房前最好把这些钱的事都弄清楚,免得以后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