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诗人龚学明这一回出了本诗集叫《血地》,这不就是拿诗歌当镜子,照见咱们乡土中国骨子里的精神劲儿嘛。现在的文学圈里头,写老家那点事儿可是顶要紧的。龚学明这回的书,拿他自己的话来讲就是一部家族史、一部乡村变化史,里头把改革开放以后大伙儿心里头的那点精神变动都给讲透了。书里老拿“血地”当意象,这就把好多层意思都串一块儿了。地理上,它指的就是诗人从小长大的那个江苏泾上村;感情上,它装着家里人那些陈年旧梦;哲学上,它就是咱们身上扯不断的文化血脉。这招写法厉害得很,把以前那种老掉牙的抒情套路给打破了,让自家的事儿和大家伙儿的记忆融在了一块儿。 写东西的时候龚学明挺实在的,既留着“炉灰里炸蚕豆”那种小时候的乐子,也没躲着“米缸见底”那种苦日子。这样写不浪漫也不美化,就把村子里的活泛劲儿给写活了。瓦片上的灰、妈妈种的米、桃树梨树这些物件儿,经过他一加工,都变成了记着那个年代的符号。这本书还有个大功劳,就是回了城市化这一茬事儿。他17岁就跑到城里住了,这人生轨迹正好跟着中国的城市化浪头一起走。诗里头写的路灯照不到路人、坏了的门锁像风,这简直就是现在城里人心里那种孤单寂寞冷。这样把城里和乡下一对照,不光是个人难受的事儿,也把现在社会转型那会儿大伙儿的心理状态都给露出来了。 艺术上这书也是有两下子。他爱用叙述性的句子把故事讲出来,这样读着既抒情又有故事性;那些瓦片啥的日常物件儿被他拿来比喻家族记忆,也很有劲儿;语言上他也没那么花哨,节制又精准。特别值得一看的是第四卷里收了他22岁的旧作,和后来的东西凑在一块儿聊了四十年的闲话。 从文学史书的角度看这书,它是把现当代写老家那一套传统接过来了。不像80年代那帮人光琢磨文化反思,也不像90年代那种田园牧歌似的怀旧,他更爱写自家细枝末节里的事儿。这种“自白式”的写法虽然是小人物的视角看大世界,可这就叫以小见大、平淡见深情。 这书最大的用处就在它能给大伙儿照照镜子。现在大家都忙着往城里跑,好多人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血地》给了我们一个重新想明白自己跟老家啥关系的办法。它告诉我们:真正的乡愁不是瞎怀念过去,而是心里头知道自己从哪来的;想找个精神老家落脚,就得把自家史、家族史还有地方史琢磨透才行。 这书出版算是最近中国诗坛的一大收获了。它有生活底子深、情感有劲儿、艺术也精巧,就是个写老家的好样子。它不光是记录了一个诗人回老家的心路历程,更是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回应了现在的人都在找文化根的心情。在现在全球化和城市化这两股风这么大的时候,《血地》就是一面镜子照着咱们共同的来路,也告诉我们文化到底该咋传下去、咋创新。 就像诗人写的那样:只有真正搞懂了“血地”的意思,咱们出门在外才能心里踏实;哪怕世道变了这么多,咱们也能守住那份文化的自觉和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