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律跟人情、道理结合起来,让大家伙儿都能心服口服

咱们梅州法院最近弄了个新点子,把法律跟人情、道理结合起来,让大家伙儿都能心服口服。在大家都在搞乡村振兴的时候,基层怎么管才稳当?梅江区法院给咱们支了一招,就是派法官和驻村的书记一块儿干活。熊迅这个驻村第一书记在村里走访的时候,眼尖发现了个大隐患。兄弟俩因为果园电费闹了十三年的别扭,虽然法院已经判了,但钱还没给到位,双方心里还是疙疙瘩瘩的。熊迅立马给办案法官打了电话,启动了那个“判后联动调解”的程序。这事儿正好对上了他们现在搞的“三个一”机制——平时跟镇上的综治中心保持联络,多听听群众的心里话;碰到这种老纠纷就用“全程调解加跟踪”的招数;还要在镇街设服务站,把法律送到群众身边。 这次调解特别讲究分工。法官负责说“法”,把法律条文掰开揉碎讲给当事人听;书记则主打一个“情”和“理”,利用自己熟络的身份,从顾全颜面、不丢份儿的角度去劝人。在村支书的配合下,他们先是分开聊了聊(也就是所谓的“背对背”),慢慢把火气降下来。经过好几轮苦口婆心的劝说,哥哥终于松了口把钱交了,兄弟俩这才算和好了。这不仅仅是结了一桩案子,更是把那份差点没的亲情给找回来了。 这事儿的成功处理就像是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在基层又活过来了。数据最有说服力,近一年里光是通过这种联动模式,梅江区法院就帮各镇街解决了27件纠纷,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的比例超过了50%。这说明只有把司法力量真正往下沉,让法院跟村里的治理体系拧成一股绳,才能把问题解决在最下面。 这种做法给咱们提了个醒:法治建设不是喊口号,得落到实处。只有把法律服务伸到老百姓家里头去,融进他们的生活里去,才能发挥好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咱们得好好琢磨琢磨怎么把司法的专业性跟基层的实践结合起来,彻底打通解决问题的“最后一公里”。这也是为了给乡村振兴提供稳稳当当的保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