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4日的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里,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新闻发布会正式开场,娄勤俭担任大会发言人,直面中外记者提出的种种疑问。这次会议最重要的一项任务,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拿出来接受审议。娄勤俭把这一行动的重要性比作新时代法治的标志性事件。他从多个层面分析了编纂法典的必要性。从法律依据上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经写进宪法,成为了全体国人的共识;在“四梁八柱”制度框架的支持下,我国特色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已经初具规模。从实际需求来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迈进了高质量阶段,要想让绿色低碳的道路走得更稳,就必须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来守护环境。从立法现状看,以往的环保法规都是分散制定的,导致内容重复、难以协调。这次编纂法典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把立法搞得更系统、更整齐、更及时。 娄勤俭解释说,编纂工作采取了适度法典化的办法。首先是把现在那些关于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都打包进来,等这部法典正式出台后,原来的那些法就不用留着了;其次是对于流域保护、自然资源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还有循环经济这些方面的规定,把里面最核心的要点提炼出来放进法典;最后是在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这类新兴领域上,法典只给些原则性的指引,不搞具体细节,这样就能给以后的法律建设留出足够的余地。娄勤俭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中华民族的未来,这部生态环境法典能为我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一步夯实法治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