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这事吗?2021年4月,张某和周某干了三天活儿,砍点杂木,给钱不多,一天

嘿,你听说过这事吗?2021年4月,张某和周某请王某干了三天活儿,砍点杂木,给钱不多,一天200元。到了5月7号中午,老王正帮忙拖树呢,哪成想一根粗树枝突然断了,正好砸在他左手上,当场肿得像馒头似的。两位雇主也就随口问了句“没事吧”,就让他接着干。结果呢,三天后他才在家人陪同下看病,医生一检查发现骨折了、关节半脱位了,还有软组织挫伤,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算下来总共花了快十万元。雇主也就出了1.2万元,剩下的8万多怎么办?王某没办法,一纸诉状把张某和周某告到了君山区法院,索赔10万多块。 法官是怎么算这笔账的?直接损失算下来大概是6.25万元。然后看谁的责任大。两位雇主张某和周某没给工人们提供安全帽、手套这些防护用具,现场也没管理好,就知道口头提醒注意安全。法院就认定他们承担60%的责任。老王是个成年人了,自己也知道干活危险吧?也不戴手套还迟迟不就医。他自己得承担40%的责任。最后判决下来了:扣除已经给了的1.2万元,张某和周某还得再赔2.55万元;剩下的损失老王自己买单。 法官还特意提醒大家:伐木作业可不能光靠运气!组织者必须给工人们准备好帽子、手套、防护服还有人看着。光说注意安全没用!法律面前不会给侥幸留活路。劳务人员呢?要是老板让你们去干危险的活或者违章指挥,《安全生产法》说了你们有权批评、检举甚至控告;有权拒绝干活赶紧走人。单位也不能因为这个扣你们工资或者开除你们。安全这事儿可不是光老板的事儿。 再给大伙儿支支招儿:开工前把安全的事儿交代清楚得留个底儿;给每个干活的人配好防护用品;危险的地方要立牌子还要有人守着。个人方面:上班前先检查一下防护用品好不好使;发现不对劲赶紧停手报告;身体不舒服或者觉得太危险有权拒绝并且留证据。宁肯一百天都绷得紧紧的也不能放松一天啊!只有把安全意识刻在脑子里才能避免“三天后才去看病”这种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