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最近给大伙展示了几个让人长记性的典型案例。有消息源显示,省自然资源厅跟省公安厅把2026年第一批“打非”典型案例给公示了。他们为啥这么做?就是为了把打击盗采矿产资源的行动持续深化下去,还要让“刑”和“行”的配合更紧,通过这些案子起到吓唬人的作用,好把全省矿产资源的秩序和安全给稳住。服务高质量发展嘛。 第一个说的是玉溪华宁的许某某他们这伙人。2024年1月的时候,华宁县公安局在查案子的时候发现了情况:许某某、李某某还有另外两个人,竟然没有采矿许可证,就去组织王某某、梁某某等14个人在澄江市右所镇的一个自然生态保护区里偷偷挖磷矿卖钱。这帮人一看就是干违法的事,立马就立案侦查了。到了8月份,法院判下来了:许某某他们4个人都被定了非法采矿罪,判了一年零三个月到一年零五个月不等的牢;还罚了1.2万到1.5万不等的钱。 至于那跟着挖的14个人也没跑掉,判了六个月到一年零两个月的刑,罚金也没少给,有0.6万到1.2万的。那些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5个人也没占便宜,自然资源部门直接罚了1万到9万不等的款。 第二个案子是昆明东川的何某某他们。2024年7月有人举报了他们。公安和自然资源局一查才知道,从2019年3月到2024年7月这大半年里,何某某、王某、刘某某、邹某某还有李某某这几个人也是没证就去东川区阿旺镇挖磷矿了。这肯定涉嫌犯罪啊,东川公安局立马就立案了。 到了2025年12月法院宣判了:何某某被判六年有期徒刑,还得罚50万;王某也被判了六年有期徒刑加50万罚金;而且他还犯了行贿罪被判了十个月刑再加10万罚金;刘某某也差不多情况;邹某某和李某某还有杨某他们各自的刑期都不短;还没收了他们5417.04吨磷矿和2076万的违法所得。 第三个案子发生在大理鹤庆。2024年10月有群众举报说李某甲他们在鹤庆县金墩乡、松桂镇这些地方没证就开始挖铝土矿。公安和自然资源局一去查发现这情况属实。2025年12月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了:李某甲坐三年三个月牢外加5万罚金;李某乙判了二年八个月加3.5万;郜某甲二年加2万;郜某乙一年加1万;没收了4555.3吨铝土矿还有四部手机和50.8万的违法所得。 第四个案子是红河个旧的白某某他们。2024年9月市公安局移交了线索给自然资源局查个旧市宝华街道那边有情况。2025年4月自然资源局把他们给行政处罚了:没收了1.7万的违法所得和1.89吨锡矿;还要罚0.5万元。 最后一个案子是临沧双江的白某某非法采矿案。2024年9月有人匿名举报说双江县沙河乡那边有人在挖煤没办证。2025年7月自然资源局做出决定:没收5.63万的违法所得和166立方米的煤矿;罚款2.03万元;还把那个非法开采的地方复垦复绿了。 这个消息经过钟玲审核,付晓海终审通过后正式发布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