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事业关系千家万户,是重要的民生领域。
时隔近三十年,我国殡葬管理领域的基础性法规迎来全面革新。
1月7日公布的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标志着殡葬行业治理进入新阶段。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变化,殡葬领域暴露出一些深层次问题。
部分地区殡葬服务收费不透明、项目设置随意、价格虚高等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
同时,行业发展中存在公益导向不足、监管职责不清、营利性机构过度介入等问题,影响了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
此次修订的核心在于重塑殡葬事业的价值定位。
条例首次将"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明确写入立法目的,居于首位,成为统领全部管理工作的根本原则。
这一定位的确立,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殡葬事业的公共服务本质,为后续制度设计奠定了基础。
围绕公益属性的落实,条例构建了系统化的制度框架。
在服务供给方面,条例创新性地将殡葬服务划分为基础项目与非基础项目,以国家清单形式明确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等基础项目范围,同时授权地方根据实际适当增补。
这种设计既保障了基本殡葬服务的普遍可及,又为满足多元化需求预留空间,体现了制度的灵活性与包容性。
值得关注的是,基础服务范围从传统的殡仪环节延伸至安葬环节,将政府举办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纳入其中,实现了对殡葬活动全链条的基础保障覆盖。
这一突破性进展回应了群众对"身后事"全程保障的期待。
在收费管理上,条例建立了严格的规范体系。
明确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由国务院相关部门统一制定,基础项目收费标准依法确定,非基础项目价格同样实行严格管理,并明令禁止在清单外设立项目、收取费用。
这些规定直指收费混乱的痛点,有利于消除隐性消费、减轻群众负担,让殡葬服务价格真正透明化、规范化。
条例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性质作出重大调整。
规定新设殡葬服务机构应当由政府举办,为非营利性机构,不得再新设营利性机构。
这意味着未来殡葬服务供给将以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服务为主体,从根本上扭转了部分地区过度市场化的倾向。
监管体系的完善是此次修订的另一大亮点。
条例专设"监督管理"章节,明确民政部门的主管职责,同时首次详细列举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具体职责,构建起覆盖殡葬活动全链条的协同监管格局。
要求地方政府制定监管事项清单,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执法配合,并引入信用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等现代治理手段,形成多元共治的监管网络。
从实践成效看,我国殡葬改革已取得积极进展。
截至目前,全国建成城镇公益性公墓超过6000个,80%以上区县的覆盖率达到29个省份,累计取消各类不合理收费项目2.32万项,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新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为深化殡葬改革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殡葬服务事关人民群众最切身的利益,也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
此次条例修订既立足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着眼行业长远发展,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随着新规落地实施,我国殡葬事业将更好地实现"逝有所安、生有所慰"的民生保障目标,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