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多发,“调解达成、履行落空”也长期困扰司法实践;2023年,被告曹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朋友原告李某借款10000元。到期后,李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向双阳法院提起诉讼。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明确了还款安排。但协议生效后,曹某仍未按约履行,案件一度停滞,李某也面临继续走法律程序的压力。 这个情况折射出司法实践中的常见难题:部分当事人在调解时愿意“签字”,却缺少按时履行的动力,最终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增加司法成本和当事人负担。仅靠单一司法手段,往往难以从根本上促成履行,亟需引入更多主体参与,形成合力。 双阳法院基于此优化解纷思路,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沟通顺畅的优势。当曹某向某人大代表反映纠纷情况后,该代表随即启动“代表+法官”联动解纷机制,依托“家(人大代表之家)”“室(法官工作室)”融合平台,会同法院综合办公室开展释法说理与实质化解工作。 法院工作人员与人大代表合力推进。一上,向曹某说明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告知拒不履行可能带来的失信惩戒、强制执行等后果,促其正视违约风险。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沟通疏导,强调诚信履约对个人信用记录和社会评价的影响,引导其消除侥幸心理,主动兑现承诺。 法理讲清、情理讲透,效果立见。2026年1月30日,曹某主动联系李某,一次性足额偿还借款10000元及案件受理费37元。从沟通协调到履行完毕,仅用一个下午,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的情况下顺利办结。 该案的妥善处理带来多上成效。对当事人而言,李某避免了耗时的执行程序,债权及时实现;曹某主动履行也维护了个人信用。对司法机关而言,纠纷快速化解减轻了执行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对基层治理而言,人大代表参与提升了当事人对法律的认同和对规则的敬畏,有助于强化诚信意识。 双阳法院的实践表明,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下,运用人大代表、法官等主体作用,形成联动合力,有助于提升纠纷化解的质量与效率。“家”“室”联动模式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借鉴路径,也为完善基层司法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
这起看似普通的借贷纠纷,呈现了基层治理在促履行、解矛盾上的新探索。法律的刚性约束叠加代表的沟通劝导,让当事人既明白“必须履行”——也愿意“主动履行”——“法结”与“心结”得以同步解开。双阳法院的实践提示我们:法治建设既要坚守程序和规则,也要善用多元共治的力量,让公平正义以更高效、更可感的方式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