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剧行业大踏步前进的同时也暴露出劳务保障这块底子比较薄

在数字内容产业方兴未艾的时候,短剧因为“短、平、快”的特点,成为了文化市场里亮眼的新增长点。不过,行业大踏步前进的同时,也暴露出劳务保障这块底子比较薄,合同管得也不够严的问题,一些从业者的合法权益正面临考验。最近有不少短剧的演职人员反映被欠薪很久了,比如有的演员戏都拍完半年了钱还没着落,还有的虽然有合同在手,却被要求签了一堆对不上号的“免责声明”才肯给钱。查下来发现,在拍短剧中除了主角之外,大量的配角和特约演员很多时候就靠在社交媒体上随便聊聊、发个口信就算数了,根本没写过白纸黑字的合同,搞得后来想维权都很难办。这些事反映出行业跑得太快,配套的保障措施没跟上来。 短剧这一行本身有制作时间紧、老板对成本敏感、人员换来换去很快这些特点,有些制作方为了图省事就把流程都简化了,把规范用工的事儿给忘了。而且现在这行也没个统一的合同模板和发钱的标准,有的工人怕得罪老板影响以后干活,也就没主动去要那份正式的协议。再加上管得不严,有些公司就趁机钻空子。 如果这种老欠薪、合同不规范的局面一直拖下去,肯定会让大家干活的劲儿没了,影响片子的质量和这一行的名声。长远来看,市场环境太乱还会让人不愿意留在这行里干创新升级的活。最近司法部门审案子也发现了这种劳务纠纷不光折腾当事人钱包里的钱,还把法院的资源给消耗了不少,对建立好的劳动关系没啥好处。 为了让这一行走上正轨,大家得一起使劲儿完善规矩。首先是行业里的人要自觉点,搞出标准化的合同模板,把发钱的日子和不履行责任的后果都写明白;其次是要多宣传法律知识,让大伙儿知道怎么维权,没事别光靠手机发个信息约定合作;最后是法院通过判案来说理,把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定下来,给灵活的用工模式提供裁判依据。 就在前阵子,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在判决里说了个重要的话:如果大家在社交媒体上聊得很清楚那就是个有效的约定,以后要是有衍生的活儿必须得事先商量好价格,不能想扣钱就扣钱。这个例子给后来碰到类似问题的人提供了很有用的参考。 短剧作为一种新的文艺形式,大家都觉得它的发展前途很大。只有把权益保障做得透透的、稳稳的,才能吸引更多人才来创作推动行业从单纯追求规模变大变成往质量提升的方向走。以后随着行业标准越来越细、管得越来越严,短剧产业应该能在一条规规矩矩的路上同时赚到社会和经济效益。 新兴的东西刚长出来总免不了有点烦恼,短剧碰到的这些问题正是它从一开始的乱哄哄慢慢变成成熟模样必须经历的一道坎。只有把保护创作者权益的事放在心上把场子收拾干净、建立一个有法律撑腰、做事有标准、对人有人情味的行业环境才能让创作的活力源源不断地冒出来让短剧不光是大伙消遣的新玩意儿更能成为维护公平正义让社会更和谐的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