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节后刚上班,山东一家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老板刘某一大早跑了一趟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他手里拿着锦旗,给民二庭副庭长徐田华送去,感谢他帮自己解了围。原来这家公司在两年前,把1000多吨石英石像大石头一样压在了心头,现在总算“落地”了。这起案子标的额高达1500万元,是因为两拨石英石闹出来的纠纷。时间倒回2024年2月,山东这家公司跟某同创公司签了合同,特别注明不能把这些矿石卖给第三方。起初大家合作得挺顺利,2024年4月,他们交了562吨货,对方给了337万多块钱货款。可到了5月第二批638吨货交上去后,情况就变了,对方只付了30万,剩下的352万不肯付,还说货物里镁含量超标,连剩下的1113.64吨都不要了。这下可把山东这家公司给急坏了,因为这是专门定制的货没法转卖,资金和仓库都成了大问题。他们赶紧把某同创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付拖欠的钱、继续收货还要赔偿损失。可某同创公司也没闲着,马上反诉说质量不合格,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莒南法院接到案子后,徐田华一看就明白这不是单纯的质量问题,主要是石英石价格跌得太狠,上千吨货没处放。这两家人要是打个没完没了,谁都要遭殃。徐田华决定先帮两家企业止损。他花了两个月时间来回打电话调解,光电话就打了几十次。他带着双方去看合同、找小样、查质量责任;还逐条讲法律让大家明白是谁的错;又跑到原告仓库去看实物算细账——算仓储费、算损耗、算时间成本。最后双方终于看清“解除合同”才更划算。2月14日春节放假前的最后一天下午,双方在调解书上签了字握手言和。 这次纠纷顺利解决了,法院用法治温度帮了企业大忙。接下来莒南法院还要拿出更多务实的司法举措,给市场主体解难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