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还得从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人民法院说起。前两天那儿开庭审理了个案子,把钱退了的事儿当场就给解决了,挺利索。说的是原告郑某和被告孙某,俩人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后来订了婚。订完婚之后,郑某那边就陆陆续续给了孙某彩礼还有现金红包、财物啥的。后来感情变了,婚约解除了,钱该不该退、退多少就起了争执。这一来二去谈不拢,郑某就把孙某告到了宁强县人民法院,要求对方还钱。案子受理后,法官没立马就判决,而是想着法子调解。他把双方叫到一起,先给他们讲了讲关于婚约财产纠纷的法律规定。法官说这钱到底能不能退,得看具体情况。在谈的时候,法官给他们分析了双方的情况,劝他们别光盯着钱看。他让双方换位思考一下,虽然感情没了挺可惜的,但以后日子还得好好过。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在返还金额上达成了一致意见。这协议签完没多久,被告孙某就当场把钱给退了。这就是宁强法院倡导的那种新风尚嘛。法官说礼金那就是个心意,不能拿它来衡量感情深浅。宁强县人民法院通过这个典型案子告诉大家:婚姻得看感情,钱只是个附属品。咱们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财产观,让婚姻回到最初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