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店主虽未获利仍被依法处罚

春节临近之际,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公安分局白云派出所在2月13日的专项检查中,于章安街道九阳村某烟酒经营店查获非法储存的七类烟花爆竹共计58千克。执法人员立即启动规范处置程序,收缴全部涉案物品并对涉事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调查显示,经营者杜某辩称储存烟花爆竹系"备货自用",未进行实际销售交易。但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涉及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即构成违法,无论是否产生盈利均需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最终依法对杜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此案件暴露出三类突出问题:一是部分商户对危险物品特许经营制度存在认知盲区;二是农村地区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现象仍具隐蔽性;三是"零交易"不能成为规避监管的借口。椒江警方相关负责人指出,烟花爆竹作为B级易燃易爆品,在民宅或商铺密集区违规存放极易引发连锁爆炸事故。2023年冬季全国已发生多起因非法储存导致的爆燃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针对岁末年初安全防控特点,台州警方已部署三项强化措施:开展"网格化"排查覆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建立"溯源打击"机制;通过典型案例宣教提升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容忽视的是,本次查处正值当地推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反映出基层执法正在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 从行业监管趋势看,随着2024年新版《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实施,监管部门或将更压实仓储、运输环节主体责任。专家建议,除加强执法力度外,还需拓宽正规销售渠道供给,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合格产品。

公共安全容不得半点侥幸心理,"未牟利"也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事关重大,任何违规储存都可能引发严重事故。只有坚持依法严查与长效治理相结合,落实责任与社会共治并举,才能真正守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