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如何定性处置——《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反形式主义的硬性要求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党纪处分条例新增专项条款,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对仅通过会议和文件机械落实上级要求,不付诸实际行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干部,将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此规定首次将"文山会海"问题纳入纪律审查范畴,作风建设进入制度化新阶段。

作风建设需要持续推进。以会议文件代替实际行动的形式主义问题,看似工作方法问题,实则反映党性修养、宗旨意识、担当精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当以案为鉴,增强责任意识和实干精神,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结合起来,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各项工作,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作风建设带来的变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作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