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园石化”傍名牌被责令拆除

2010年的时候,石家庄市鹿泉区中园石化百尺杆加油站就已经正式进行工商登记了,拥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和行政审批手续。这个加油站的负责人杨先生接受采访时解释说,他们的油品来源都是正规渠道,进油的时候都能拿到正式的增值税发票。虽然手续齐全,但这家“中园石化”却在标志设计上大做文章。整个logo的字体除了一个“园”字外,其他部分跟“中国石化”的商标几乎一模一样。不过这个“园”字用了特殊的写法,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国”字。除了中文部分,这家加油站的红底白字外观装潢还有英文缩写SNOPEC,都和“中国石化”的SINOPEC只差一个英文字母“I”。杨先生辩称这些标识并不是故意模仿的,而是孩子们的名字组合起来随便贴上去的。然而,这种高度相似的“傍名牌”行为显然已经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和质疑。相关部门已经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核查,发现加油站擅自使用了与“中国石化”近似的门头装潢。按照规定,相关字样已经被责令拆除,并且鹿泉区市场监管局已经立案调查此事。 除了石家庄这家情况外,“傍名牌”的现象在加油站行业里也屡禁不止。多地都出现过“申国石化”、“中囤石化”等类似情况。“中国石化”官方视频号今年“3·15”的时候还专门出了打假视频进行提醒:套路一就是通过改变站名的一两个字来玩文字游戏;套路二是外观设计高仿正规加油站;套路三是加油机模仿得很隐蔽;套路四是便利店设计跟“易捷”相似。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明确指出,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行政审批手续并不能在商业标识上随便“搭便车”。这种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的规定。对于此类侵权行为,法律赋予了明确的维权和监管路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直接查处这些情况,被侵权企业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民事赔偿或者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要求罚款。 虽然涉事加油站拥有正规的审批手续,但这种高度模仿的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它不仅侵犯了“中国石化”的商标权和形象利益,也会让消费者产生误解并受到伤害。因此必须依法依规处理这些违规行为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赵占领强调权利人应该从民事角度向法院起诉对方构成商标侵权并要求赔偿;同时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要求罚款处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中园石化”这样的傍名牌现象需要引起足够重视并予以严厉打击以保护企业形象和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