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无理由退货需明确界限和细化退货标准

专家呼吁,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七天无理由退货需要明确退货界限和细化退货标准。上海的一家女装店店主张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退一单,运费险加上实际运费得支付6元,几乎相当于卖出一件衣服的利润。张先生解释道,他的店主要经营20元至40元的平价服饰,利润微薄。有一位消费者从去年开始就不断钻规则的空子,每次都卡在最后几小时申请退货,同时再下同一订单,相当于免费穿了一周。还有些消费者利用快递规则漏洞拖延退货时间。申请退货以申请时间为准,而非实际寄出时间。有位买家在七日内提交申请后就开始反复预约、修改上门取件时间来拖延,竟然把货滞留了两个月没寄回来。葛友山指出“七日无理由退货”并非免费试用权,更不是恶意套利权。他还提到消费者试穿试用后无故退货、买真退假等行为属于权利滥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需要给商家和消费者划分清楚权责。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葛友山建议要明确退货边界、区分拆封查验与实际使用、细化商品完好认定标准。 某电商平台女装店主张先生介绍说他的店主打20元至40元价位段的商品,主要依靠薄利多销维持生计。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了消费者反复利用规则漏洞免费穿新衣的现象。他指出每退一单不仅需要支付运费险还要承担实际运费支出共计6元的损失,这相当于损失了卖出一件衣服的全部利润。而且他还遇到个别消费者利用快递规则拖延退货时间的情况。因为“七日”是从申请开始算的时间节点,有些买家在七日内提交申请后却故意修改上门取件时间来拖延。甚至还有一位顾客申请退货两个月后商品还没寄回来。这也导致了店主张先生对此无能为力。陈先生在上海经营一家线上化妆品店,这类商品的特殊性在于需要试用才能判断是否适合自己。有些顾客以质量有问题为由退货时却呈现出瓶身斑驳、余量明显减少甚至使用过半的情况。葛友山认为这种行为是权利滥用既增加了商家成本又破坏了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