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融租赁被罚165 万元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因为业务管理出了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处罚。这次监管部门给了它165万元的罚款。同时,还把责任落实到了个人头上。时任公司副总经理朱强因为管理不到位和评估不准确,被罚了10万元。大健康事业部总经理黄会和王仲惠也被罚款6万元和8万元。监管部门这次的行动显示了严厉的态度,把机构和个人都给追究了责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金融租赁行业里非常重要的一家公司。它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是首批专业性金融租赁公司之一。2018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成为国内金融租赁行业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A股上市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是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21.53%的股份;第二大股东是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1.2%的股份。到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规模达到了1620亿元。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6.38亿元,同比增长17.1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2.46亿元,同比增长9.82%。 这次处罚是在公司整体经营保持增长态势的时候发生的。这个背景下更说明了业务合规和风险控制非常重要。处罚涉及的是售后回租业务,这种业务模式是把企业自有资产卖给租赁公司再租回使用。它有助于盘活企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但这种业务链条长、结构复杂,对尽职调查能力和风险评估能力要求很高。如果调查不尽职或者管理不到位就会带来很大的风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一直在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这次对江苏金租的处罚也是如此。监管部门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提醒整个行业重视合规和风险控制。作为连接金融与实体经济的纽带,金融租赁公司应该把风险控制放在第一位,把合规要求嵌入每个环节中去。 只有这样才能让金融租赁行业在规范轨道上持续健康发展。监管部门也会继续完善制度、强化检查、严肃执法来促进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