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然而,长期的开发利用导致长江生态环境面临严峻挑战。
生态环境部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经过十年系统治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工作已实现转折性变化,这标志着我国大江大河保护治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从数据看,改善幅度令人瞩目。
长江经济带优良水质比例由2015年的67%上升到96.5%,提高了近30个百分点。
长江干流水质已连续6年稳定达到二类标准,这一成就来之不易。
更具说服力的是国际对比,长江流域总磷和氨氮浓度改善幅度约为同期美国密西西比河的2倍和3倍,相当于欧洲莱茵河近30年的改善幅度。
这充分说明我国长江保护治理的成效在全球范围内处于先进水平。
长江生态环境的改善,源于系统科学的治理体系。
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和沿江省市,坚持追根溯源、系统治疗的理念,组织开展了劣五类水体整治、磷矿磷化工企业和磷石膏库排查整治、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等八个专项行动。
同时,划定1.7万余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基本建立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精准施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在风险防范方面,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1800多座尾矿库完成污染治理,1200余条重点河流实现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有效防范了生态环境风险。
此外,通过实施17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着力提升了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生态环境的改善直接体现在生物多样性的恢复上。
数据显示,2021年到2024年,长江流域累计监测到土著鱼类344种,比禁渔前增加36种。
长江的旗舰物种长江江豚种群数量实现了历史性止跌回升,这充分说明长江水生生物栖息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值得关注的是,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实现了有机统一。
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同时,长江经济带生产总值翻了一番多,占全国比重从42.2%提升到47.3%。
沿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3万元提高到4.4万元,增长了91%。
这充分证明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是正确的,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非对立关系,而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
这一成就的取得,根本上源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战略决策。
2016年1月,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这一重要论述为长江保护治理指明了方向。
十年来,沿江各地坚决贯彻这一要求,走出了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实现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协同并进。
长江经济带的治理实践为全球大河流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
从"长江病了"到"江豚逐浪",这条母亲河的蜕变启示我们:生态环境治理不仅需要壮士断腕的决心,更依赖科学系统的制度设计。
当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发展动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图景正逐渐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