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个事儿,2023年

讲个事儿,2023年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接连审理了一个案子,把“政府信用”给推到了大家的视线里。事情要从2012年说起,镇政府给侯某辉发包了个初级中学堡坎工程。做完后堡坎塌了两次,镇政府叫了王某去修好,验收通过了。可侯某辉这七年里每年都跑镇政府要钱,总被一句“工程不合格”给怼回来。等到2021年,他终于把诉状递到法院。 镇政府的律师拿《民法典》第188条出来说事,说侯某辉这七年沉默不说话,现在才主张权利,早就超过诉讼时效了。毕节中院也没直接用这条法律来驳回,反而在判决书里写了一段话:如果基层政府对欠老百姓的钱都用诉讼时效来抗辩,那这跟共产党人的初心就不符了。法院认定镇政府的理由不成立,判他们给侯某辉支付7万5千多元的工程款。 镇政府不服气,又去申请了再审。结果到了2023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还是驳回了他们的再审申请。连续两级法院都判政府不能赖账。这事儿在网上炸开了锅,不是因为金额大,而是把“政府会不会赖账”这个问题摆到了大家面前。当“诉讼时效”这条冰冷的法律条文碰到“共产党人初心”这个滚烫的誓言时,法院用判决告诉大家:政府的账本不是私人的账本,老百姓的钱都是信用。 这个案子给我们提了个醒:国家最大的资产不是GDP,而是“说到做到”;政府最硬的底牌不是法条,而是“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