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休假遭遇持刀歹徒英勇制止 司法部门号召学习其先进事迹

1月4日,河南省司法厅通报了一起发生在元旦假期期间的见义勇为事迹;该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女民警王妙丽在休假途中,面对突发的暴力冲突事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制止犯罪,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的初心使命。 事件发生于1月3日下午5时30分许。王妙丽带孩子途经漯河市某公司门口时,突然发现两名男子发生激烈争执。情况危急之际,其中一名男子从三轮车上抽出一把利刃,挥舞着向对方逼近。面对这个突发险情,王妙丽迅速做出反应,首先将孩子推向安全地带,随后一个箭步冲上前去试图劝阻和制止冲突。然而,失去理智的男子并未停手,反而挥刀猛刺。在这生死关头,王妙丽全然不顾自身安危,与持刀男子搏斗。在徒手夺刀的过程中,她的左侧脸颊、耳部、嘴唇等处被利刃多次划伤。 关键时刻,王妙丽瞅准机会,飞起一脚精准踢落了男子手中的凶器。失去利刃的男子随即驾驶三轮车欲逃离现场。王妙丽强忍剧痛,死死抓住三轮车不放,在周围热心群众的协助下,成功将该男子控制住,直至公安民警赶到现场。 医院的检查结果令人触目惊心。王妙丽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后,面部缝合30余针,伤口最深达1厘米,最长接近5厘米。所幸经过及时救治,她已脱离危险。1月4日晚,河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贺振华代表厅党委专程赶赴漯河,看望慰问王妙丽,并号召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向其学习。 王妙丽现任河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科一级警长,自2003年12月入警以来,一直在司法行政系统默默奉献。她于200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连续两年荣获河南省司法厅"厅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曾获河南省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巾帼志愿服务优秀人物"称号,被河南省司法厅评为"新时代出彩司法行政人"。这些荣誉充分说明,王妙丽长期以来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和职业操守。 王妙丽的英勇事迹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不仅在于其行为的危险性和勇敢性,更在于其所代表的职业精神和人民警察的使命担当。即使在休假期间,她仍然保持着警察的职业敏感性和社会责任感,面对不法行为毫不退缩。这种精神品质对于整个司法行政系统乃至全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城市安全既需要法治保障,也需要这样的挺身而出。王妙丽的行为是对职责的坚守。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将这种精神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实际行动,通过及时化解矛盾、防范风险,让群众生活更加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