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律手段帮民企渡过难关

面对多变的经济形势,通过法律手段帮民营企业渡过难关,成了眼下的一件大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近公布的一些破产重整案子,把法律和现实情况结合在一起,找到了一条新路子。这次说的10个例子覆盖了很多行业,有的是上市公司,有的是中小微企业,还有一些个体户,大家都能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影子。2023年这一年,广东法院帮10多家上市公司摘掉了“坏名声”,让243家企业重新活了过来,保住了5万个岗位,安顿了6万多人,把价值783亿元的东西盘活了,还清理出了约4000万平方米的土地。 在制度上,广东法院很有前瞻性。以仁某控股为例,他们搞了个“行政先诊断+司法再重整”的办法,把化解风险的环节往前推了,只用了51天就处理了超过50亿元的债务,比以前那种慢吞吞的方式快多了。这个模式不光提高了效率,还让行政和司法在解决问题上配合得更好。 对于开小公司和当老板的人遇到的难处,广东法院也没闲着。余某和张某的案子就是个典型例子。他们弄出了一套“个人破产程序协同解决小微企业债务”的机制,把老板和公司的债放在一起解决,实现了两边同时救急。这种做法既能让讲信用的老板有重来的机会,也为完善相关制度积累了经验。 盘活资产上也有创新。高某实业公司的案子里,法院让管理人用共益债的方式向银行借了3000万元贷款。这是个突破,让困在“烂尾楼”里的公司直接能找银行借钱了。 仔细看看这些做法,可以发现广东的破产重整有三个特点:一是不只是为了清算而是为了救人;二是从一个个单独的案子变成了一套能复制的经验;三是不再光是法院一个人干了,而是和市场、行政部门一起想办法。 作为民营经济大省,广东通过这些实践不仅帮企业搭了条法治的“救生船”,还回应了经济发展中的大问题。审理时间平均缩短到了10个月,成本降低了20%多,这说明司法办事效率和营商环境都变好了。这套既有速度又有温度的机制,现在成了广东激发活力、稳住大盘的重要保障,也给其他地方提供了可以参考的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