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全面执行 电价下调释放工商业降本增效新动能

作为国家能源综合改革试验区,新疆此次输配电价调整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与2019年第二监管周期相比,新政策有三大变化:220千伏用户电量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03元,110千伏下调0.02元;容量电价按电压等级差异化定价;首次单列系统运行费用。这些调整针对当前电力市场成本传导不畅、价格信号失真等问题。

电价改革关系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也影响区域产业竞争力和经济发展质量;新疆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的落地,既是电力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的体现,也是以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活力、服务实体经济的实践。让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让改革成果惠及各类市场主体,新疆正以更优的营商环境和更具竞争力的要素成本,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