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伊朗问题特别会议上阐明立场:连提三个“反对”强调尊重主权与对话协商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3日举行的特别会议聚焦伊朗人权状况,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此次会议由冰岛等国提议召开,旨在讨论伊朗国内局势。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贾桂德在会上发表讲话,清晰表达中方立场,强调人权问题不应成为干涉他国内政的工具。

贾桂德指出,各国历史文化、社会制度和发展阶段不同,人权发展道路应由各国人民自主选择。

他连用三个“反对”表明中方态度:反对借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反对未经当事国同意强推国别人权机制,反对在人权问题上搞双重标准。

这一表态体现了中国一贯坚持的独立自主外交政策,以及对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坚定维护。

伊朗近期局势复杂敏感,国际社会对此存在不同看法。

中方认为,伊朗国内事务本质上是其内政,应由伊朗人民自主决定。

国际社会应在尊重伊朗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前提下,支持伊朗政府和人民克服困难,维护国家稳定。

中方反对任何国家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或将本国意志强加于他国。

人权问题长期以来被某些国家政治化,成为施压他国的工具。

此次特别会议的召开,反映出部分西方国家试图通过多边平台对伊朗施加压力。

然而,这种单边主义做法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加剧地区紧张局势。

中方呼吁各方摒弃对抗思维,通过平等对话协商解决分歧,共同维护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展望未来,国际社会应更加注重合作而非对抗,推动构建公平、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

中方愿在此过程中发挥建设性作用,与各方一道促进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当今世界,人权问题日益成为国际政治中的重要议题。

中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的表态再次阐明了一个重要理念:真正的人权保护应当建立在尊重主权、遵守国际法的基础之上,而非源于某些大国的单方面价值观输出。

各国人权发展道路的多样性正是人类文明的丰富体现,国际社会应当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框架内开展合作,通过对话而非对抗寻求共识,这样才能为全球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